****关于无主废弃矿山认**果的公告
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十五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十五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开展全域采矿损毁土地现状专项调查及无主废弃矿山认定工作。通过内业图斑比对、现场实地核查、多级质量校验、成果集中审核等工作程序,已全面完成我县无主废弃矿山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认**果公告如下:
一、认定总体情况
本次全县共认定无主废弃矿山图斑2个,损毁土地总面积3.7265公顷,分别分布于我县2个乡镇辖区范围内。所有图斑均符合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灭失、权属主体无法追溯、矿山长期废弃失管、无合法生产经营主体的无主历史遗留矿山认定标准,全部纳入“十五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范围。
二、图斑详细信息
本次认定无主废弃矿山图斑的图斑编号、地理位置、中心经纬度、损毁面积、损毁类型、现状地类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县无主废弃矿山认定明细表》。
三、异议反馈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无主废弃矿山认**果存在异议的,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复核申请。
1.单位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存有效联系电话。
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及佐证材料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固化认定成果,逐级上报纳入省级、国家级历史****储备库。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办公地址:**县小区路
联系电话:156****5522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6日。
特此公告。
附件:《**县无主废弃矿山认定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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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
| **县无主废弃矿山认定明细表 | |||||
| 序号 | 区县 | 图斑编号 | 中心经度 | 中心纬度 | 图斑面积 |
| 1 | **县 | **** | 100.92937 | 35.34012 | 2.2459 |
| 2 | **县 | CT632********00008001 | 101.22357 | 34.976837 | 1.4806 |
| 合计 | 3.726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