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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远先2026年7月22****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贾远先、李林珍生前位于**区**街回风三社棚户区改造安置D1幢6楼4号、D1幢5楼4号、D2幢1楼1号、D2幢2楼1号四套(建筑面积120.64、120.64、120.83、120.83平方米),转移登记给贾远先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303。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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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