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现代化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县**一路60****环境局**分局,邮编:524100
联系电话:0759-****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县现代化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下桥镇、**乡、**镇、徐城街道、**镇、迈陈镇、角尾乡、曲界镇、龙塘镇、锦和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改造工程、建筑工程、涉铁工程、示范村与乡镇景观工程,其中,道路改造工程中的三号主线(S376)、八号主线(Y331)、三十五号支线(两馆道路)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号主线(S376)段,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对全段道路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沥青面层改造,路段西起迈陈圩S376与X698交叉口,**东新村,全长16.0km。八号主线(Y331)段,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对全段道路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沥青面层改造,路段西起深海高速入口处,**与**线交叉口,全长2.3km。35号支线(两馆道路),建设内容为拆除临时便桥改建城市桥梁及道路硬化,路段西****人民法院处,****文化宫,全程1.05km。项目总投资为136439.46万元,环保投资105.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扬尘以及路面摊铺过程产生的沥青烟等。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要求实施边界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砂石渣土物料覆盖等措施。项目施工应外购沥青混凝土进行路面摊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沥青铺设时间。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