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6-07-24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文 号 | 无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940
传 真:0953-****940
通讯地址:**市银河街73****环境局****分局)
邮 编:7516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年产24万吨煅后焦罐式炉改造项目 | ****园区区块二 | **** | **北国润清****公司 | 项目建设地****工业园区区块二****现有厂区内,主要将原有2个煅烧系列5台回转窑改造为4台17组68罐8层顺流式罐式煅烧炉及配套8台碎料机、1台电动单梁起重机;以及配套辅助公用设施的改造,项目总投资为24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104.5万元。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石油焦库破碎配料废气、生石油焦库输送废气煅烧工段煅前输送废气、煅前上料废气、煅烧废气、煅烧焦输送系统废气、煅烧焦装车外运送系统废气。本项目石油焦库破碎配料废气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179)排放;200kA到300kA生石油焦转运废气经6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6m高排气筒(DA180~DA185)排放;煅前仓输送废气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6m高排气筒(DA187)排放;煅前上料废气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188)排放;煅烧废气经1套“集气罩+SNCR+余热锅炉+SCR+布袋除尘器+主引风机+换热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的净化系统+65m高排气筒(DA186)排放;煅烧焦输送系统废气经2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189~DA190)排放;煅烧焦装车外运送系统废气经2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191~DA192)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循环水池排水、余热锅炉排水及脱硫废水,其中脱硫废水单独收集经1套0.5t/h“干化结晶”装置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塔,不外排;其他生产废****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表2****处理厂协议标准。 (四)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脱硫石膏、除尘灰、脱硫废水干化结晶渣及废机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不在厂区储存;脱硫石膏及煅前工序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1座**的一般固废贮存库内进行外售处理,阳极煅烧车间罐式炉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除尘灰以及煅后工序收集的除尘灰均作为生产原料返回煅烧工序;脱硫废水结晶渣及废机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 2 | ******公司年产25000吨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混酸储罐部分) | ****园区区块一 | ******公司 | ******公司 | 项目建设地****工业园区区块一,******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主要建设9座混酸储罐,3座混酸中转罐,项目为******公司“年产25000吨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混酸储罐部分”,主体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为42万元。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酸贮存过程产生的储罐废气,依托现有一套“一级水吸收+二级酸吸收+混合中和净化+氨酸水洗净化+自动力超净尘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19)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HCl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四)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固体废物。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