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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拟就****智慧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智慧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智慧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咨询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计划金额:31.1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搭建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 四、供应商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具有相应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获得: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每日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时间,下同),在****领取。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留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 本公告“四、供应商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留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报名表。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4日9时00分.(2)地点:****。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10-****018 日 期:2026年7月23日 报名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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