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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2017),现将第六师**—**机场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六师**—**机场公路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与纬五路改造后平交起点相接,沿既有S102线乌五公路由南向北依次经过**渠镇、****开发区,路线终点接**市博峰路。本项目起点坐标:E87°29′46.681″,N43°57′23.069″;终点坐标:E87°31′13.822″,N44°7′39.761″。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20.645km,其中利用既有S102线改扩建长度16.401km;**青湖段景观道路长度2.377km;利用御景街1.867km。全线共设置大桥2座(其中拆除**1座,**1座)、涵洞6道、平面交叉7处、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991-****465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