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07月24日 项目编号:****
一、项目概述
**华科树脂作业区导热油炉系统0#和2#炉使用导热油自2018年投用,已长时间运行,经外委化验分析,导热油出现轻微沉淀、酸值降低、粘度增加,易造成系统堵塞、腐蚀,影响平稳生产,不适合继续使用,已申请更换,现申请退出的0#和2#炉导热油按危废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废物类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其废物类别代码为“HW08-900-249-08”,交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清洗或处置,特制定本方案。
二、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拟处置明细:
| 序号 |
名称 |
产生装置名称 |
规格 |
危废种类 |
预估产生数量/吨 |
预估单价/元 |
预估总价/元 |
| 1 |
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 |
导热油炉系统0#和02# |
L-QD350 |
HW08-900-249-08 |
60 |
2500 |
150000 |
| 总计 |
60 |
150000 |
三、最低限价(收入):
15万元(含税)。
四、采购组织形式:
公开选商。
五、拟采用的评审方式:
经评审总价最高价评审法。
六、公告发布形式:
****公司内外网、****公司内外网。计划公告周期为5天。
七、报名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流程:
(一)须具有处理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07月24日-2026年07月28日
(三)报名地点:**省**市**区乙烯**北街8号****公司****工程部103,非工作时间可将材料送置门卫。
(四)报名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报名材料。
(五)报名文件的递交(包括但不限于):
1、须提供原版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将原版营业执照现场退回报名单位。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处理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资质文件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HW08-900-249-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核准经营类别须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
5、处置标准应符合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6、承诺函
承诺函模板(签字且加盖公章):
本单位已现场踏勘、充分知悉本次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物资全部现状,对标的物数量、性状、储存工况及现场实际情况无任何异议。本单位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合规处置本批次危废;回收的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仅依规无害化处置或合规**化再生利用;严禁将油品回流流通市场,不得将其再生产物再次加工为导热油、各类油料产品对外销售,亦不得挪作其他任何工业、民用生产用途,自愿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本单位及可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环保处罚记录;自身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本次危废现场踏勘、取样、转运、处置全过程产生的所有环保责任、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一切风险,均由本单位自行全额承担,本单位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索赔或追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六)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杨媛 电话:0459-****225
(七)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07月28日16: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选商人不予受理。
八、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一)出厂证由我方相关人员办理。运输车辆须为成交单位危险化学品废矿物油(废导热油氢化三联苯)处理专用车辆。预成交单位具备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罐式车辆;若委托第三方运输,需额****公司的全套危货运输资质,以及双方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并在转移联单平台完成三方备案。
(二)结算危险废物量由我方相关单位提供转移联单、数量确认单等票据确认;成交单位须妥善处理废导热油(氢化三联苯)并提****政府许可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三)各潜在报名单位可自行前往****公司树脂作业区实地踏勘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存放、储存、现场处置相关工况,可现场取样;物资实际状态、储存条件均、现场配套设施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现场所取样品仅作参考,不作为后续提出质量、数量等任何异议的依据。凡报名本次项目的报名单位,即视作报名单位已全面踏勘现场、充分知悉本批次废导热油全部现状,对物资数量、性状、贮存条件、处置要求等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
交货地点:**省**市乙烯环南路1号**华科树脂作业区(碳九)
商务联系人:杨媛 联系方式:0459-****225
树脂作业区碳九现场联系人:马正科 联系方式:150****7117
(四)报名单位回收本项目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仅可依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开展无害化处置或合规**化再生利用;严禁将油品回流流通市场,不得将其再生产物再次加工为导热油、各类油料产品对外销售,亦不得挪作其他任何工业、民用生产用途。
(五)报名资质审查通过的参加******公司组织的评审报价。预成交单位在接收到我方成交通知书7日内,将成交通知书的预估成交总金额以****公司指定账户内,缴纳完毕后,我公司与成交单位签订废导热油处置合同和处置安全环保合同。合同生效后按我方通知处置出厂,固废系统填报。合同履行结束后,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处置按照实际重量(数量确认单)*单价进行结算,成交单位将已妥善处理废氢化三联苯导热油并提****政府许可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多退少补,退钱或者补钱均以****公司指定账户内,我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13%)。
公司账号:
开户行名称:****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847820X
开户银行:工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090********45012079
地址电话:**乙烯**北街8号 0459-****225
九、合同范本(合同条款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附件一《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附件二《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环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