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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市清溪河、梅溪河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答疑澄清说明,请收悉:
1、本项目检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同时提供完工证明文件,完工证明文件应具备建设、检测、监理三方盖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检测长度或无法提供完工证明文件,则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文件(需盖业主单位公章)。
注:本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招标文件、过往答疑澄清公告与本答疑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本答疑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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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