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7月31日上午10:15在**市**大道北路543号对****工业园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位于****工业园的一处工业厂房租赁权,详见下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区位 |
租赁年限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 1 |
4#厂房 |
4014.48 |
3#厂房北面 |
五年 |
529900 |
60000 |
60000 |
注:1、出租厂房地上5层结构,钢混结构,1层层高约为6.5米,2-5层层高约为4米,不动产权证证书证号:浙(2024)**市不动产第****798号,证载权利类型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批准拨用,用途为工业。
2、租金五年不变,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第二年起,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免租期为成交并付清款项后的1个月,不计入五年租期内。
4、水、电、电梯等设施设备均已配齐,厂房外物业由委托人统一管理,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按规自行交纳物业费等租赁相关的各类管理费用。
5、本标的租金均为含税租金,开具宗汉税务发票。
6、履约保证金60000元整。
7、租赁厂房以现状为准,请实地考察。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谢先生,139****4069。
三、拍卖方式:现场拍卖,价高者得。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工业企业及经营范围含工业的个体工商户
五、报名时间、拍卖保证金缴纳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16:30前
2、竞买人请在2026年7月30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610********388788)。
3、报名地点:**市**大道北路543号。
4、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限内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拍卖保证金交付凭证(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须另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注:汇款时请备注标的名称,拍卖保证金缴纳人应与竞买人一致,不接受两者不一致的报名。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10:15
地点:**市**大道北路543号
七: 竞买人须于 2026年7月31日上午10:15前到**市**大道北路543号进行签到登记并领取竞买号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拍卖资格。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公司):0574-****0869,谢先生;0574-****0869
****公司
2026年7月24日
拍 卖 须 知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7月31日上午10:15在**市**大道北路543号对****工业园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总 则
第一条 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将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须知》及其它相关文件,并对自己执行本《拍卖须知》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人有权在本《拍卖须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拍卖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拍卖标的
标的概况:位于**市宗汉街道怡园村的四处工业厂房租赁权,详见下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区位 |
租赁年限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 1 |
4#厂房 |
4014.48 |
3#厂房北面 |
五年 |
529900 |
60000 |
60000 |
注:1、出租厂房地上5层结构,钢混结构,1层层高约为6.5米,2-5层层高约为4米,不动产权证证书证号:浙(2024)**市不动产第****798号,证载权利类型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批准拨用,用途为工业。
2、租金五年不变,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第二年起,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免租期为成交并付清款项后的1个月,不计入五年租期内。
4、水、电、电梯等设施设备均已配齐,厂房外物业由委托人统一管理,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按规自行交纳物业费等租赁相关的各类管理费用。
5、本标的租金均为含税租金,开具宗汉税务发票。
6、履约保证金60000元整。
7、租赁厂房以现状为准,请实地考察。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第四条 标的物特别说明(具体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竞买人须自愿接受下列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1.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买受人须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后,委托人应向买受人开具收款收据。待租赁期届满或非因买受人违约合同解除时,租赁双方无任何纠纷,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2. 拍租厂房必须为承租人自用,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或与他人联合使用租赁的厂房。租赁期间,承租人是厂房的实际使用人和实际管理人,噪声、消防、安全等各项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承租人负责厂房内水、电、卫生、通讯设备、工业垃圾的处理、环保、电梯的电费和日常管理以及维护等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卫生责任。
3. 委托人已提供出租厂房的权证并列明房产用途,承租人对拍租厂房的使用、利用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以及《租赁权拍卖公告》《租赁权竞买须知》及附件的约定,否则视作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可经营范围内,承租人因经营需要能否取得市场监督、税务、卫生、消防、安全、环保、**等证照或行政许可,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均不作保证,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证照或行政许可,如承租人无法办妥相关证照和许可的,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涉。
4. 承租人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须向委托人书面申报并提交装修设计图,经委托人同意后,再由承租人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并由承租****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方可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报建、送审及其他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5. 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对承租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保护绿化带、爱护集体财产,必须保持厂房整体结构不受破坏、设备完好,若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等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杜绝安全隐患、集体上访事件。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和其他法律责任(如有)的,应由承租人和责任人共同承担,承租人应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法律责任、免遭财产损失和第三人的索赔,否则,委托人有权就该等索赔向承租人追索。
6.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安全生产,保持上下楼梯以及内外公共通道的畅通,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如施工期间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配置安全警告标志、灭火器材等设施。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厂房租赁期间的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7. 水、电、电梯等设施均已配备,水电费收取方式:每月由承租人凭****营业厅缴纳。
8. 承租人在原有用电设备基础上,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如有生产需要,必须向委托人申请,同时需提供书面用电申请报告。如通讯设备等另行开通及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自理。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毁损,出现事故,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及经济赔偿,委托人有权随时收回厂房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9. 园区内门卫、绿化清洁、厂房外围安保由委托人提供,承租人须每年交纳物业费,物业费标准为0.6元/每平方,承租人须保证厂区外围环境整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厂房内基础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垃圾清理、维修管理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须合理合法使用房屋,若因人为造成房屋损坏或损毁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及经济赔偿。
10. 本次拍租厂房内现有的电梯,其日常管理、维护、养护、检测等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若承租人未能按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或因人为对电梯造成损坏,委托人有权终止电梯使用权,并要求承租人赔偿。
11. 厂房按现状进行出租移交,如室内有杂物、垃圾堆放、出现污水,屋内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墙体缺损、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电梯损坏等情况,承租人须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12.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第二年起,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以此类推,若承租人未能及时交纳租金,每拖延一日须向委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原日租金的20%,且委托人可从履约保证金扣除,扣除后承租人须及时补足,7日内未及时补足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予退还已缴纳房租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承租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 租赁期间,承租人若因经营不善停止使用厂房的,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退租,退租后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让厂房给他人并从中获取利益,不得将所租厂房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一旦发现,委托人有权限制购电、供水,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条件收回厂房,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承租人自担。
14. 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标的物损坏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遇政府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物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搬迁,委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履行租赁合同的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1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人返还标的物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并须经委托人验收认可。承租人有权将自行添置的各类可移动财产收回,新增建筑物(若有)及固定装修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履约保证金在承租双方均无纠葛,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前提下,无息退还。承租人逾期归还标的的,则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委托人支付占用期间的侵占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6.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 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标的物的。
② 将标的物用于非法****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 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
④ 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
拍卖前期须知
第六条 报名须知
1、竞买资格:工业企业及经营范围含工业的个体工商户
2、展示时间、地点:标的展示于标的物现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谢先生,139****4069。
3、报名者须于2026年7月30日16:00前(款到为准)将拍卖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610********388788)。
4、单位携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于2026年7月30日16:30前到**市**大道北路543号办理报名竞买手续。
5、单位报名竞买的,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现场,须另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第七条 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之前告知竞买人。如修正或补充内容涉及实质性变化的,须重新计算公告期。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在拍卖会举行前,如委托人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则竞买人应当无条件的予以接受,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予以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竞买人应在报名登记前按时、足额交纳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所领取的拍卖保证金收据是参加拍卖活动的重要依据,应自行慎重处置,若因转交他人或遗失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收据中注明的竞买人自行负全责,与拍卖人无涉。
凡涉及“本公司”即****公司,有拍卖违****公司有权拒绝其参加报名。
拍卖会须知
第八条 竞拍须知:本次拍卖标的经过发布公告,并经实地展示,由拍卖人主持。竞买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公章登记入场。在拍卖会现场,任何举牌应价的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意思,其后果均由号牌对应的竞买人承担。如参加现场拍卖的为非报名者本人,则须提交报名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应标明授权范围,包括现场举牌应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的签署等)同时被授权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注:一个委托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竞买人的委托,且竞买人之间不得相互委托。
第九条 竞买人一旦进入了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及其后对拍卖标的的权利行使期间之各种风险、状态,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次拍卖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
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及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拍卖会的会场秩序。若发现竞买人恶意串通、操纵竞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按《拍卖法》规定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且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竞买人如中途退场,将视为放弃竞买,不影响拍卖会的继续进行。
第十一条 本次拍卖会竞拍规则:
拍卖时的起拍价为含税价格。
1.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有权根据出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并依法对竞买人的出价、应价以及成交进行有效确认。
2.当全场出现最高价时,拍卖师以“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的方式提醒其他竞买人三次加价的机会,若无人再加价的,拍卖师以落槌表示成交,成交后竞买人的应价、出价均无效。
4.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开始前到达拍卖地点,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公章领取竞买号牌,否则拍卖人有权视为竞买人已放弃竞买。竞买人对竞买号牌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被错拿等原因造成的竞价或成交,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
第十二条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有效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买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
拍卖后期须知
第十三条 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至竞买人账户(不计息);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付清所有款项时可用于抵扣部分租金,也可以在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第十四条 税费承担
1、成交价为年租金(含税价格),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委托人可按实开具宗汉税务发票。
2、租赁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垃圾清运费、数字电视、燃气费等。
第十五条 款项支付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年租金的2%)。
1、首年租金及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宗汉街道****经济**社;开户行:****银行宗汉支行;账号:201********2713。
2、拍卖佣金交至****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账 号:610********388788。
3、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的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出具收款收据。待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且买受人结**、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租赁双方无任何纠葛的前提下,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十六条 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所支付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并征得委托人同意重新拍卖,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C.买受人不按本《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的15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遇节假日,签订时间可延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双方无涉。
第十九条 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拍卖活动的委托人、拍卖人所有。
会场纪律
一、竞买人有序进入拍卖会场,拍卖会现场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现场拍卖期间,要求竞买人之间间隔1个座位就坐参拍;严禁聚众扎堆。
三、进入拍卖会场后,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自觉爱护场内公共设施、设备,对故意毁坏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对故意扰乱现场秩序、干扰拍卖会正常进行的竞买人,工作人员有权将劝其退场。
六、拍卖会结束后,要求竞买人有序退场,同时将号牌归还工作人员。
七、在会场内禁止吸烟。
八、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损坏、丢失等后果自负。
九、理性应价,谨慎举牌。
****公司
2026年7月24日
竞买人承诺声明:
本人已到实地踏勘拍租标的,收到并认真阅读了《租赁权拍卖须知》和附件,在此郑重承诺:本人自愿参加此标的竞拍,已对拍卖标的各种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完全知道,知晓并完全接受拍卖标的存在的已知或未知瑕疵,自愿履行本《租赁权拍卖须知》和附件的所有条款,愿意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同格式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二○二六年 月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 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面积 平方米,租期: 年;设计用途:工业。
第二条 出租标的上设置的承租权情况如下:
本合同标的没有设置承租权。
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拍卖方式。
2、租赁期限: 年,自202 年 月 日—203 年 月 日止。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年租金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整;即:人民币(小写)¥ 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采用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 元须于签订本合同前汇入宗汉街道****经济**社;开户行:****银行宗汉支行;账号:201********2713),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 元交须在签订本合同前一并交至同一账户。
第二年租金须在2027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年租金须在2028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年租金须在2029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年租金须在2030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拍租厂房必须为乙方自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或与他人联合使用租赁的厂房。租赁期间,乙方是厂房的实际使用人和实际管理人,噪声、消防、安全等各项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乙方负责厂房内水、电、卫生、通讯设备、工业垃圾的处理、环保、电梯的电费和日常管理以及维护等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卫生责任。
2、甲方已提供出租厂房的权证并列明房产用途,乙方对拍租厂房的使用、利用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以及《租赁权拍卖公告》《租赁权竞买须知》及附件的约定,否则视作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可经营范围内,乙方因经营需要能否取得市场监督、税务、卫生、消防、安全、环保、**等证照或行政许可,拍卖人和甲方对此均不作保证,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证照或行政许可,如乙方无法办妥相关证照和许可的,与甲方及拍卖人无涉。
3、乙方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须向甲方书面申报并提交装修设计图,经甲方同意后,再由乙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并由乙****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方可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报建、送审及其他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对承租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保护绿化带、爱护集体财产,必须保持厂房整体结构不受破坏、设备完好,若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等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杜绝安全隐患、集体上访事件。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和其他法律责任(如有)的,应由乙方和责任人共同承担,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法律责任、免遭财产损失和第三人的索赔,否则,甲方有权就该等索赔向乙方追索。
5、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安全生产,保持上下楼梯以及内外公共通道的畅通,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如施工期间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配置安全警告标志、灭火器材等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厂房租赁期间的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6、水、电、电梯等设施均已配备,水电费收取方式:每月由乙方凭****营业厅缴纳。
7、乙方在原有用电设备基础上,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如有生产需要,必须向甲方申请,同时需提供书面用电申请报告。如通讯设备等另行开通及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毁损,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修复及经济赔偿,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厂房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8、园区内门卫、绿化清洁、厂房外围安保由甲方提供,乙方须每年交纳物业费,物业费标准为0.6元/每平方,乙方须保证厂区外围环境整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厂房内基础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垃圾清理、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合理合法使用房屋,若因人为造成房屋损坏或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及经济赔偿。
9、本次拍租厂房内现有的电梯,其日常管理、维护、养护、检测等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未能按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或因人为对电梯造成损坏,甲方有权终止电梯使用权,并要求乙方赔偿。
10、厂房按现状进行出租移交,如室内有杂物、垃圾堆放、出现污水,屋内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墙体缺损、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电梯损坏等情况,乙方须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甲方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11、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乙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第二年起,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指定账户,以此类推,若乙方未能及时交纳租金,每拖延一日须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原日租金的20%,且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扣除,扣除后乙方须及时补足,7日内未及时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予退还已缴纳房租及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租赁期间,乙方若因经营不善停止使用厂房的,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租,退租后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让厂房给他人并从中获取利益,不得将所租厂房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一旦发现,甲方有权限制购电、供水,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条件收回厂房,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自担。
13、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标的物损坏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遇政府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搬迁,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履行租赁合同的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1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返还标的物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并须经甲方验收认可。乙方有权将自行添置的各类可移动财产收回,新增建筑物(若有)及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在承租双方均无纠葛,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逾期归还标的的,则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侵占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 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标的物的。
② 将标的物用于非法****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 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
④ 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
16、乙方在签订合同并付清首年租金后,方可进场。乙方需另行缴纳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 元,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缴纳,承租期满并结**电费等后退还。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6、租赁期满,乙方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第七条 交割
甲方应于2026年 月 日下午4点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 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 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6年 月 日 2026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