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林业局关于公开征求调整阳春市大河森林公园(县级)经营范围意见的公告

审批
广东-阳江-阳春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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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关于公开征求调整**市大河森林公园(县级)经营范围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7-24 09:29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现进行**市大河森林公园(县级)经营范围调整社会公众意见调查公告,征求公众对森林公园范围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至**(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内容与规模:**至**(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线路起于**市陂面镇,止于****界粤桂交界。项目新增用地主要建设高速边坡防护、消防水池等。**段需永久占地6.2988公顷,其中林地3.8902公顷,非林地2.4086公顷。

5.森林公园调整情况:经线路唯一性论证,项目线路无法绕避森林公园,本次拟将高速边坡、消防水池配套等新增用地调出森林公园范围,调出总面积0.3972公顷(具体位置详见附图),调整前公园总面积8266.3847公顷,调整后公园总面积8265.9875公顷,面积缩减0.0048%。调出地块以人工林地为主,无珍稀动植物、核心特色景观,对公园整体生态、景观**影响轻微可控。

二、征求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告对象为受森林公园范围调整影响的群众、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公告对象对森林公园范围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告期

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四、征求意见形式

在****政府网站公告信息。

公告期内,受森林公园范围调整影响的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阐述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地址)

五、联系方式

单位:****林业局

联系电话:0662-****809

邮箱:****@126.com



****林业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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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大河森林公园(县级)经营范围的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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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