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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改基字〔2026〕74号
****改革局
关于**县龙茗镇东南村江那屯文化室、舞台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的《关于给予**县龙茗镇东南村江那屯文化室、舞台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天财函〔2026〕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县经济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感,原则同意建设**县龙茗镇东南村江那屯文化室、舞台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龙茗镇东南村江那屯文化室、舞台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县龙茗镇东南村江那屯。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一)**县龙茗镇东南村江那屯文化室项目:建设一座文化室120平方米。
(二)**县龙茗镇东南村江那屯舞台项目:建设一座舞台90平方米。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4万元。资金来源由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群众筹资方式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