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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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民声工坊﹒爱邻共生”****社区治理共同体筑基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包)段名称 |
“民声工坊﹒爱邻共生”****社区治理共同体筑基项目 |
| 标(包)段编号 |
****001 |
|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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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商务要求付款方式:1.按次数支付:分三次付款。(1)第一次支付:首笔费用在双方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第二次支付:在项目中期完成(实施周期6个月后),经甲方评议合格后,在2个月内拨付项目总经费的30%;中期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社区下达《项目中期整改通知书》,并在整改期限内完善中期资料,再次申请中期评议,第二次评议满意率仍未达80%的项目,采购人有权提请议事会作出停止项目实施、不予拨付部分款项、扣除部分款项、要求供应商退回部分款项等决定。(3)第三次支付:完成合同约定所有事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项评议通过(满意度测评高于80%的),支付总经费的30%。结项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社区下达《项目结项整改通知书》,并在整改期限内完善结项资料,再次申请结项评议,第二次评议满意率仍未达80%的项目,采购人有权提请议事会作出停止项目实施、不予拨付部分款项、扣除部分款项、要求供应商退回部分款项等决定。实际支付金额以考核结果为准。 现更正为:三、商务要求付款方式:1.按次数支付:分三次付款。(1)第一次支付:首笔费用在双方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第二次支付:在项目中期完成(实施周期6个月后),经甲方评议合格后,在2个月内拨付项目总经费的30%;中期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社区下达《项目中期整改通知书》,并在整改期限内完善中期资料,再次申请中期评议,第二次评议满意率仍未达80%的项目,采购人有权提请议事会作出停止项目实施、不予拨付部分款项、扣除部分款项、要求供应商退回部分款项等决定。(3)第三次支付:完成合同约定所有事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项评议通过(满意度测评高于80%的),支付总经费的40%。结项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社区下达《项目结项整改通知书》,并在整改期限内完善结项资料,再次申请结项评议,第二次评议满意率仍未达80%的项目,采购人有权提请议事会作出停止项目实施、不予拨付部分款项、扣除部分款项、要求供应商退回部分款项等决定。实际支付金额以考核结果为准。 2.原报名时间为: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1日变更为2026年7月28日止。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50(**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30日09:50(**时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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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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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 |
| 联系人 |
黄老师 |
| 联系方式 |
028-****7033 |
| 代理机构 |
**** |
| 联系人 |
秦老师 |
| 联系方式 |
028-****6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