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资交采告字〔2026〕10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厅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组织实施**市**县燕塘镇燕塘寨熔剂用**岩、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二)交易平台:**壮****交易中心。
地 址:****市**区星湖路22号
网 址:
电 话:0771-****457
(三)交易场所:**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
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信息
(一)采矿权名称:**市**县燕塘镇燕塘寨熔剂用**岩、熔剂用灰岩矿。
(二)出让矿种:**岩、石灰岩。
(三)地理位置:**市**县燕塘镇。
(四)**面积及范围坐标:**面积为0.1948平方公里,**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 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 |
Y |
X |
Y |
||
| J1 |
****143.89 |
****0870.83 |
J12 |
****638.84 |
****1118.37 |
| J2 |
****097.70 |
****1000.16 |
J13 |
****635.82 |
****1070.84 |
| J3 |
****994.14 |
****1097.95 |
J14 |
****657.65 |
****1037.70 |
| J4 |
****996.78 |
****1178.78 |
J15 |
****652.48 |
****1026.65 |
| J5 |
****899.95 |
****1280.45 |
J16 |
****595.68 |
****1010.76 |
| J6 |
****854.80 |
****1296.50 |
J17 |
****792.96 |
****0895.81 |
| J7 |
****811.28 |
****1325.10 |
J18 |
****815.16 |
****0834.95 |
| J8 |
****789.82 |
****1278.77 |
J19 |
****044.23 |
****0678.93 |
| J9 |
****711.59 |
****1263.38 |
J20 |
****076.88 |
****0648.40 |
| J10 |
****714.50 |
****1212.19 |
J21 |
****151.43 |
****0665.75 |
| J11 |
****661.78 |
****1182.26 |
※ |
※ |
※ |
| 面积:0.1948km2,开采标高:+334.07m~+175m。 |
|||||
(五)本次出让**量:截至2024年7月10日,经估算,**保有**量2112.072万t,其中熔剂用**岩1498.459万t、有色冶金熔剂用灰岩379.513万t、黑色冶金熔剂用灰岩234.100万t;设计可利用**量2089.905万t,其中熔剂用**岩1478.979万t、有色冶金熔剂用灰岩378.138万t、黑色冶金熔剂用灰岩232.788万t;设计可采**量1985.410万t,其中熔剂用**岩1405.031万t、有色冶金熔剂用灰岩359.230万t、黑色冶金熔剂用灰岩221.149万t。
(六)勘查工作程度:矿山地质勘查达到详查程度,矿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达到勘探程度。
(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八)开采标高:+334.07m~+175m。
(九)设计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熔剂用**岩矿71万t;熔剂用灰岩矿29万t,其中熔剂用灰岩矿含有色冶金熔剂用灰岩矿18万t、黑色冶金熔剂用灰岩矿11万t)。
(十)出让期限:20.5年(已含0.5年基建期)。
(十一)**开发利用情况:该**属新划定范围首次出让,原设有采矿权,进行过开采活动并已关闭注销。
(十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后必须按评审通过的《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要求进行矿山开发利用,合理综合利用矿产**;按《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政府的要求进行排废;按照绿色矿山创建的要求进行绿色矿山建设,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并按《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进行矿山修复和矿山土地复垦,以及开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账户并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预存土地复垦费。
竞得人正式投产后的1年内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建成绿色矿山,否则将停产整顿直至建成绿色矿山为止。
(十三)矿山出让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政府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拟出让矿权**范围的土地租赁(补偿)工作,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完成《**县燕塘镇燕塘寨**岩、石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县燕塘镇燕塘寨**岩、石灰岩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县燕塘镇燕塘寨**岩、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总体方案、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已经专家评审审定,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
2.****人民政府完成了矿山**范围内土地租赁及地面附着物的相关补偿费用清算,与**红线范围土地权利人签订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山场土地租赁合同,****村委、乡镇政府公示确认了土地流转租赁情况,无异议。
3.****人民政府****村委签订了《青苗补偿及道路使用协议书》,****村委、乡镇政府公示无异议。保证**范围内不存在未解决的青苗及地上附作物权属争议,无需矿业权人再行补偿,在矿山开发建设期间不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矿业权人追加补偿;地面上无坟地需迁移补偿,在矿山开发建设期间不再安放新坟;矿业权人可无偿使用连接**与209县道的现有道路。
4.已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底价评估。
5.地方政府协调解决采矿权用地用林指标,竞得人按规定申请办理使用。
三、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不参与挂牌竞价)
1.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出让底价评估费用共计5万元,已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垫付,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财政局或****指定账户。
2.《**县燕塘镇燕塘寨**岩、石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的编制审查费用、《**县燕塘镇燕塘寨**岩、石灰岩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编制审查费用、《**县燕塘镇燕塘寨**岩、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审查费用共计64.85万元,已由**县财政安排资金垫付,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财政局指定账户。
3.**红线范围山场土地租赁费用共计818.16万元。****政府协调竞得****人民政府完成山场承包、青苗补偿及道路使用等合同(协议)主体变更后,竞得人按相关合同(协议)要求支付。
四、出让条件及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268万元。
(二)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90.2万元。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营利法人。
2.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竞买人若为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在竞得采矿权后需军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采矿权的书面意见后方可登记采矿权,若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
4.竞买人须在矿业权交易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标书代写
五、挂牌出让文件获取途径
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浏览和下载采矿权出让文件。标书代写
六、出让公告时间、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出让公告时间、平台。
公告时间: 2026年 7 月 24 日 9 时至 2026 年 9 月 4日 9 时。
公告发布平台:自然**部网站、****网站、**壮****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大厅。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6年 8 月 3 日 9 时 0 分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 17时 0 分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系统)(: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用户注册。
(2)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3)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4)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
4.保证金缴纳相关事项。
(1)截止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前,****银行****银行时间为准,缴款时请注明矿权名称或矿权编号)。
(2)金额:490.2万元。
(3)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万象支行
银行账号:200********014782
(4)意向竞买人必须使用本单位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公司、办事处或者其他机构名义交纳缴纳保证金。
(5)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成交之日起即等额转为定金,采矿权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
(6)未竞得的竞买人(含主动放弃报名的)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采矿权出让终止的,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退还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在线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 9 月 17日 17 时。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壮****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系统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七、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为“净采矿权”,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 2026 年 9 月 4 日 9 时 0 分至 2026年9 月 18 日 10 时 0 分。
限时竞价时间: 2026 年 9 月 18 日 10 时 04 分开始。
2.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价,在挂牌期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底价不低于起始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人民币100
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平台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交易平台系统不予受理,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平台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平台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探矿权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交易平台系统公布当前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4分钟倒计时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交易平台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交易平台系统提示到交易平台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采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网站、**壮****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大厅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出让合同签订及成交后移交资料清单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成交后移交资料清单:《**县燕塘镇燕塘寨**岩、石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九、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竞买报价即为采矿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 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综〔2024〕22号)规定,竞得人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期缴纳比例为采矿权成交价的15%(竞买保证金490.2万元自动转为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11期均摊缴纳,每年度一期,具体以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十、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须及时完善采矿权登记相关材料,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一、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
(一)注意事项。
1.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人民政府进行山场租赁、青苗补偿及道路使用等协议主体变更等工作,完善相关协议的签订手续。
2.竞得人在矿业权登记后,进行矿山基建及开采作业前,应到自然**部门依法办理相关采矿许可审批手续及用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同时应按规定到发展改革、应急、林业、水利等部门办理相关许可和审批、备案手续。未完善相关许可、审批等手续前,采矿权人不得开展矿山生产建设。
3.竞得人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4.竞得人未按规定和要求缴交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按《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处理。
5.矿山至主干道的运输道路由竞得人负责管护、维护。
6.采矿权因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产业政策等****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并公告的,采矿权人应当自决定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二)风险提示。
1.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规划及国家其他部门规划调整的影响。
3.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4.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二、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处理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壮****交易中心提出。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网上申请,即视为对本公告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网上提交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及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不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的采矿权,并由竞得人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其违约,竞得结果无效: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三)在本次挂牌活动中,竞得人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通情形的,竞买保证金将上缴国库,不予退还,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市矿业权出让竞买。
(四)在本次挂牌活动中,竞买人有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的,将被纳入**壮族自治区自然**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并承担相应责任,且出让人有权责令竞得人停止开采或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五)竞买人虽未被列入惩戒名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自然人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十四、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2.本次挂牌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网站、****网站、**壮****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大厅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及监督投诉电话
(一)联系方式。
0771-****457(**壮****交易中心)
0774-****568(****)
(二)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74-****568。
**壮****交易中心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