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老旧街区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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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区老旧街区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区老旧街区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

各投标人:

1.第65页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可得5分。

①1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2021年1月以来分别获得**市建设工程**杯奖(市优质工程),**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请问是否可分别予以认可,是否可按满分计

回复: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一次,并以最高奖项计。

②请问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与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回复:商务文****委员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详细评审加分业绩。

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奖项(满分5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官网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市政公用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承建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可得5分。

我单位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省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市政工程),颁奖单位为******建设厅,获奖项目工程类型为市政公用工程。

请问我单位提供奖项是否满足本项计分要求请予以明确答复。

回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质工程奖项。

3.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名下有市政道路工程业绩,荣获2025年度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证书颁发时间2025年12月,证书完整载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市政道路)、项目经理姓名、完整获奖名称,由住建主管部门评定颁发。

现咨询:该同时涵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定的市级示范工地奖项,是否属于招标文件认可的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能否作为项目经理奖项材料参与本项目商务加分评审

回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质工程奖项。

4.贵单位于2026年7月发布的项目名称**市**区老旧街区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文件,在第P64-P6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要求该项目经理拥有2个4000万以上的业绩,同时还要有2个市级以上的奖项。本项目施工难度不复杂,项目经理设置2个业绩和2个市级以上的奖项是否要求过高能否降低将该项目的打分条件,**资格审查的业绩金额调整到3000万及以上标书代写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业绩不作调整。

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问:我公司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价5000多万元,但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很多活最终没有施工,最终竣工结算价只有2000多万,竣工报告上有显示工程造价金额,请问这种是以合同价为准还是竣工报告上金额为准

回复: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6.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可得5分。”

请问: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奖,请问该奖项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该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承建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市级(设区)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

我公司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工程项目,荣获******建设局颁发的2025年A类质量工程项目(市政等类)奖项。根据******建设局文件:《*住建质〔2024〕4号文**市“**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五条:“**杯”每年评审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其中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获奖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杯推荐名额的5倍,A类获奖项目(推荐申报“**杯”或授予“**杯”优质工程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杯推荐名额的2倍”,认定为:A类质量工程奖等同于“**杯”优质工程金奖。

****公司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项目,荣获******建设局颁发的2025年A类市政工程质量项目(市政等类)奖项,能否满足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8.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可得5分。

请问: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省市政公用行业工程最高质量奖(**省市政公用行业精品示范工程)是否符合该加分条件

回复: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9.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可得5分。

请问:项目经理1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2021年1月以来分别获得市政工程市级优质奖项,省优质工程奖项,请问是否可分别予以认可,是否可按满分计

回复: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一次,并以最高奖项计。

10.请问2个项目经理业绩时间线有重叠交叉的情况如何认定是否认定符合招标文件为2个项目经理业绩还是1个项目经理业绩

经查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因此同一时间只认可一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

回复: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因此同一项目经理如多个业绩时间线有重叠交叉的,只认可一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

11.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奖项荣誉(P65):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可得5分。

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由******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最高质量评价奖,该奖项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2.S15曙光路三巷图纸文件夹为空文件夹,请提供曙光路三巷图纸。

回复:详见S13曙光南路-建筑文件夹中的“曙光路三巷-J0至曙光路三巷-J4”。

1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为****1770.96元,本项目补疑1重发了清单控制价,请问最高投标限价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788.54元。

14.本项目招标文件P4页、P64页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存在项目经理变更情况,同步附上完整项目经理变更佐证材料,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是否以竣工验收报告上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岗位。

15.提问:关于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可得5分。

请问:在年份及相应资料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我公司项目经理某市政公用项目获得某年某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结构奖是否认可

回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质工程奖项。

16.根据招标文件评分规则,2021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在任职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中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可按项加分。

我司拟派项目经理履职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已取得省级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文明工地**奖项。该奖项为工程建设领域省级官方评定荣誉,是对项目现场管理、建设质量与标准化水平的正式官方认定。现特申请贵方就该奖项是否纳入本次加分认定范围予以明确,是否可参照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标准予以认可计分。

回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质工程奖项。

17.我公司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建的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综合整治市政景观绿化项目,****建设局颁发的2024年B类质量工程项目(市政等类)奖项。根据******建设局文件:《*住建质〔2024〕4号文 **市“**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五条:“**杯”每年评审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其中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获奖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杯推荐名额的5倍,A类获奖项目(推荐申报“**杯”或授予“**杯”优质工程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杯推荐名额的2倍”,认定为:A类质量工程奖等同于“**杯”优质工程金奖,B类质量工程奖等同于“**杯”优质工程奖。请问该类奖项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大道118号

联 系 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76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陶晓举

联系方式:0551-****3271

2026年7月24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4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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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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