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综合配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商,现将招商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放位置 |
投放数量 |
招商单价底价(元/月/台) |
总金额底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设备要求 |
资质要求 |
| 1 |
共享充电服务 |
门诊大厅、住院部等 |
10台 |
/ |
11400 |
3000 |
带显示屏的智能共享充电宝柜机 |
产品合格证 |
| 2 |
智能自助售卖服务 |
门诊大厅、住院部等 |
9台 |
/ |
108000 |
30000 |
售卖品类包含卫生日用品(如纸巾、湿巾)、低值医用耗材(如医用口罩、棉签、便盆需提供合规采购证明)等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依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
| 5 |
共享陪护床服务 |
住院部 |
400台 |
/ |
110000 |
30000 |
床体材质需符合医用环保标准,配备床垫、床品 |
产品合格证 |
二、以上就医环境优化项目实施公开招商原则,具体按照《****医院综合配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商方案》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招商方式
该就医环境优化项目采用公开方式招商,接受整体招商、单个子项目招商,报价须分成每个子项报价。竞标单位(人)如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则由最高报价确定中标者。
四、招商经营年限
本次招商经营年限为3年。
五、申请人资格
(一) 依法设立并存续、有良好的资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支付和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意向竞标单位(人)经营行为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企业营业范围应包括竞标单位(人)拟申请的项目相关业务范围。
(四)竞标时须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招商公告》标的情况表。申请人中标后保证金将转为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人)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人)后的三十日内无息退还。如竞标过程中竞标单位(人)违反招商方案规定,竞标单位(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单位(人)未按招商方案确定的时间和要求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双方结算完毕、中标单位(人)无违约前提下无息退还。
六、场地使用费支付方式
场地使用费以每年支付方式。第一年费用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打款至****指定账户,第二年费用交纳时间为下一期到期前15日以内,以此类推。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人)自行全权负责,****人民医院要求按时支付。
七、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9日,报名人是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报名地址
****(**市彩虹大道南段1****中心1号楼4层403室)。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项目招商方案的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151****1520
****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