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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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其他报名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采购事项经营范围和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人。
交货期要求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研发项目管理和费用归集咨询服务
成交、废标原则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