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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初审,依法****门诊部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原医疗机构名称:****门诊部
****医疗机构名称:****门诊部
类别:****门诊部
原法定代表人:何苗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孙志华
医疗机构地址:****妇幼保健院楼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门诊部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及法定代表人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中心窗口
电 话:0435-****819
****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