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6年度**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要求,坚持竞争性立项原则,择优遴选培育实施机构,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承担我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与支持标准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6年中央及省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6〕3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农村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6〕253号)要求,2026年我市承担高素质农民常规培育任务270人,项目资金108万元。结合本地农业农村产业结构布局、农民需求,按照常规培育任务培训类型,合理分解培训任务:计划开设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培训4个班次、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训1个班次、农机手技能提升常规培训1个班次。
二、实施要求
培训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方案、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培训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育效果负责。
三、遴选范围
支持**市范****学校、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参加遴选,对往年承担过县级及以**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且效果较好的培育机构优先选用。
四、遴选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机构资质
1.具有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2.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技推广等;
3.无不良记录;
4.自愿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
(二)教学条件
1.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
2.具备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习实****基地;
3.具备稳定优质的专职教育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具备自主招收学员的能力,并根据学员需求精准开发和设计课程。
(三)服务与管理
1.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
2.提供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食宿、交通、生活等条件和安全保障;
3.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
4.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能够依托媒体机构进行宣传。
五、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提交《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4.培育师资力量,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等;
5.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6.****基地条件等(往年无高素质农民培育经历的单位,提供与之****基地名单即可);
7.对培训班次的宣传报道;
8.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的材料。
申报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现场报送至****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认定
****由农村社会事业促进、机关党委、法规、财务等相关****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择优遴选培育机构。初****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后,确定培育机构。
(三)公布结果
承担培育机构结果确定后,****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其他要求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26年8月与****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正式启动培育工作。****农业农村局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工作任务。
联系人:刘欣 联系方式:0432-****6388
附 件: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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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