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至**高速铁路**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电力变电设备)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包件号:02WZ(包件名称:微机保护综合自动化设备)
第一名:****,投标报价:339.0339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科汇电****公司,投标报价:342.39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国电南****公司,投标报价:343.294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包件号:02WZ(包件名称:微机保护综合自动化设备)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至杭黄高铁连接线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至**铁路**段“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科汇电****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铁路工程“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合宁线黄庵10kV电力配电所、高里35kV变电所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改造工程;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国电南****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川**际铁路**至**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至**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7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渠道:
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道樱铁村1号
联系人:张健
电话:025-****8739
传真/邮箱:025-****8739
****公司:****
地址:**市**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陈猛
电话:187****9160
邮箱:****@163.com
投诉联系渠道:
招投标监督部门:国家铁****管理局
电话:021-****6693
地址:**市**区**北路501号
日期: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