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刚镇石霜村单村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金刚镇石霜村单村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市金刚镇石霜村境内。
2.3 建设规模:金刚镇石霜村单村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控制价:583821.9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已入**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库)。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负责人还应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标书代写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到****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9点30分 (**时间),地点为:****政府会议室。标书代写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8、其他: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标书代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金刚镇石霜村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59****50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合燕冲路42号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83****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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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