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坝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项目

审批
云南-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00MAD1C52K7N普智勇
郄礼民**省**市**区
****社区居民委员会营林路3号茶和缘22栋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龙坝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项目****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市**县 **县龙坝镇、**市**县因远镇
经度:101.789800,101.808900 纬度: 23.346690,23.407970****生态环境厅
2025-10-14
云环审〔2025〕2-18号号
3800
90****
****0800MAD1C52K7M******公司
915********276685N******公司
****0100MA6KW1FH8F2026-02-11
2026-06-182026-07-17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18Kr1ph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内容:1.龙坝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π”接220kV塘癸线的**线路工程,包括龙坝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π”接220kV塘癸线的**线路工程(癸能侧)及龙坝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π”接220kV塘癸线的**线路工程(塘房侧); 2.塘癸线“π”接点至癸能变线路的改造工程。 工程共**塔基21基(墨江境内13基、元江境内8基),其中同塔双回塔18基,单回塔3基,工程总占地1.738hm2;其中永久占地0.320hm2;临时占地1.418hm2;项目工程涉及线路总长20.86km;**线路总长14.388km(癸能侧长7.17km,塘房侧长7.218km);改造段线路总长6.472km,其中更换导线线路长6.142km,拆除导线线路长0.33km。项目建设内容:1.龙坝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π”接220kV塘癸线的**线路工程,包括龙坝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π”接220kV塘癸线的**线路工程(癸能侧)及龙坝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π”接220kV塘癸线的**线路工程(塘房侧); 2.塘癸线“π”接点至癸能变线路的改造工程。 工程共**塔基21基(墨江境内13基、元江境内8基),其中同塔双回塔18基,单回塔3基,工程总占地1.738hm2;其中永久占地0.402hm2;临时占地1.418hm2;项目工程线路总长20.86km;**线路总长14.388km(癸能侧长7.17km,塘房侧长7.218km);改造段线路总长6.472km,其中更换导线线路长6.142km,拆除导线线路长0.33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电力输送电力输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期环保措施:1、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严格依照征地红线布设牵张场,严控施工范围,杜绝超占林地、耕地,严禁踩踏农作物、破坏域外植被。采用高塔跨越、无人机牵张放线工艺,全程禁止林木砍伐。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废旧线材及杂物,对施工迹地整治覆土,选用乡土树种开展植被恢复,落实水土保持及迹地复绿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生态管控,开展施工人员环保宣教,严禁乱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整体环境管理参照**工程标准执行。开工前对照环评方案核查,按要求落实项目变动备案或报批工作。 2、地表水保护措施:项目不新设施工营地及厨房,依托周边民房食宿,无餐饮废水产生。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储存,全部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实现零外排。线路跨越螳螂河段施工时,严禁向水体排放油污、废水、垃圾及土石方,杜绝一切水体污染行为。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检修保养机械与运输车辆。优化施工方案,将牵张场远离居民区,合理排布施工工序,避开居民休息时段施工,严控夜间作业。明确施工噪声防治责任,制定专项防治方案,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理。 4、大气、固废及电磁保护措施:运输车辆限速、密闭遮盖,规避大风天气施工,完工后及时恢复迹地减少扬尘。生活垃圾就近纳入村镇垃圾系统处置,废导线、钢材等可回收固废分类回用,不可回收固废合规清运处置。线路严格按规范控制架设高度,满足电磁环境防护要求。 运营期:1.生态影响: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2.电磁环境:采用优质设备和导线,导电元件连接紧实可靠,降低设备和导线缺陷引起电磁场异常增大;保证导线架设高度。3.声环境:合理选择送电导线结构,确保导线对地高度,降低送电线路的可听噪声水平;定期巡检设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4.地表水环境:线路运维人员在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周边随意丢弃废弃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及水生生物产生影响。5.固体废物:输电线路运行期运维检修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原供应商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施工期环保措施:1、生态保护措施:项目优化线路、杆塔设计,塔基尽量避让耕地,严控临时占地,永久占地依规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改造工程仅更换导线、利旧原有塔杆,无新增塔杆、无线路调整,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无重大变动。施工严格依照审批红线作业,未超占林地、未破坏域外植被及农作物,避开长势优良植被区。林区采用高塔跨越、无人机牵张放线施工,依规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塔基采用高低基础减少大开挖,临时用地优先选用荒地劣地。施工落实表土分层堆放、专项养护,采取洒水降尘、围挡防护等措施,无机械漏油污染情况。专人负责生态管理及宣教,规范施工工期,杜绝乱砍滥伐、野生动物惊扰等行为。施工结束后彻底清理场地,选用乡土物种开展迹地植被恢复,依规缴纳青苗及林木补偿费用,全程落实水土保持、环境监理及森林防火措施,生态恢复效果良好。 2、地表水保护措施:项目不**施工营地及厨房,依托周边民房食宿,无餐饮废水产生。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实现零外排。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截排水设施,雨季缩小开挖面、土石方随挖随填。线路跨越螳螂河段施工期间,严禁向水体排放油污、垃圾、废水及土石方,未发生任何水体污染行为。 3、声、大气、固废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保,牵张场远离居民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控夜间施工,运输车辆限速禁鸣。施工扬尘通过物料遮盖、洒水抑尘、规避大风作业、完工复绿等方式有效管控。生活垃圾就近纳入村镇垃圾系统,建筑垃圾分类回用或合规清运,施工土石方全部就地回填,实现工完场清。 4、电磁环境措施:项目各段线路实际架设高度均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2010)要求,较原线路有所优化。线路沿线多为茶园、林地,仅少量区段涉及居民点,验收监测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架设高度调整未增加电磁环境不利影响,电磁环境达标可控。 运营期:1.生态保护措施: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并定期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2.电磁环境:项目选用了优质的设备和导线;线路架设高度符合相关要求。3.噪声防治: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4.地表水环境:线路维护人员定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巡查和检修时,禁止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应全部集中收集带回工作地点妥善处置,防止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巡线过程无生活污水产生,不会发生生活污水外排污染水体的情况。5.固体废物:项目目前无更换的绝缘子等金具,后续运输电线路运行过程运维检修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原供应商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项目双回线路、单回线路及改造线路最低离地高度根据实际架设情况分别降低至14m、17m及10m,敏感点所在线路段最大对地高度57m。根据施工设计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实际建****电站出线至塔基J11双回线路导线最低架设高度为14m;塔基J11至π接点塔基J13、J11至π接点塔基J12之间的线路为单回路导线,最低架设高度为17m。项目更换导线工程不**塔基,沿用原有塔基。根据施工设计单位提供资料,更换导线段220kV单回线路导线原有架设高度低于10m,本次环保验收阶段实际最低架设高度10m。敏感点所在线路段最大对地高度57m。结合环保验收监测结果,敏感点处电磁环境监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项目线路架设高度符合《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2010)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和线路方案,尽量使线路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河道管理范围区内施工。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清运设置临时堆斗畅堆放施工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选择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移栽保护;严禁捕杀或伤害野生动物。 (三)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项目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电磁环境影响。(一)落实情况:①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彩条彩带、警示牌等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界限,并设置明确的施工界线,未发生越界施工、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②根据项目环保验收监测,输电线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龙坝镇竜达村5个居民点)处昼间噪声最高为52dB(A)、夜间噪声最高为45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环境保护目标(龙坝镇竜达村5个居民点)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0858kV/m,工频磁场强度最大值为1.054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场强度≤100μT)要求。 (二)落实情况:(1)项目施工期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投诉的情况。(2)项目施工期未发生超范围施工的情况,也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河道管理范围区内施工。(3)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4)施工期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生活污水依托边居民点化粪池等进行处理、清运;施工过程设置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覆土;(5)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也未发生捕杀或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项目运营期有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且后续将按照本次验收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开进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施工结束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整场地,恢复土层。施工迹地恢复可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乡土种植等原则,并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植被恢复应当结合原有植被进行恢复,涉及自然植被的施工迹地应当恢复成自然植被,涉及人工植被的施工迹地应当恢复成相应的人工植被或自然植被。 (2)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使用外来物种。 (3)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应依法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1)施工过程中表土单独保存,回用于后期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整场地,优先选用乡土植物进行了植被恢复。 (2)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未使用外来物种。 (3)建设单位已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依法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