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黑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黑河-北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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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6-07-24 14: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100MW/400MWh构网型储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4日至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6-****791****管理科)

通讯地址:**市**区**路69号

邮 编:164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00MW/400MWh构网型储能项目

**省**市**市二井镇境内

****

黑****公司

****电站一座,总装机容量100MW,储能容量400MWh,拟安装20套5MW/20MWh储能单元,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时长4小时。配套建设220kV****电站一座,选用1台容量110MVA的主变压器。本次环评不包括外输线路。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占总投资的0.43%。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电磁辐射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储能站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类别要求,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土地征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实施表土剥离,表土单独存放用于复垦和生态恢复,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四)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避免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减轻水土流失产生的危害。

(五)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落实地下水源头防控与分区防渗,防止施工废水、废油下渗污染地下水。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冬储夏用,不外排。事故油池和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防渗措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六)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及时清扫。运输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密闭或遮盖,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临时堆土和粉状物料堆放采取防风防雨、覆网防尘等措施。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餐厨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统一更换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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