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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局 |
| 发文日期: | 2026年06月22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6]81号 |
| 关键词: | 改建工程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市******局:
你局《关于为**市****中心建设新槎浦水闸改建工程办理划拨供地的请示》及为该项目编制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均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规定,批复如下:
经查,该项目拟划拨地块位于江桥镇,该项目涉及**区国有土地20389.86平方米。其中建设项目用地中所涉20389.86平方米国有土地,已按规定程序办理收地事项,收地批复文号为:沪嘉府土〔2026〕75号;所涉7621.66平方米国有农用地和6459.62平方米国有未利用地,已完成农用地转用,批文号为:沪府土〔2026〕329号。该建设项目可行****发改委(沪发改投〔2025〕167号)文批复: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已由我局(沪嘉规划**选预〔2025〕14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现批准你局为该建设项目编制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该项目供地面积为20389.86平方米,以划拨方式供地,土地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由**市****中心建设新槎浦水闸改建工程项目。
后续你局可为**市****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按规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用地单位方可用地。
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