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口镇马常庄村、朱****基地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黄口镇马常庄村、朱****基地项目(项目编号:****) 澄清答疑如下:
原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 2.1.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现更改为:
| 2.1.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价位于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的A1~A2范围内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A1值=1.0、A2值=0.9。 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原详细评审标准:
| 详细 评审 标准 |
□异常低价投标情形 的界定及评审要求 |
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且低于评标价平均值的10%,作为异常低价。(说明:相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设置农业工程的异常低价指标,并根据实施效果动态调整。相关部门未发布异常低价指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并结合类似项目中标价降幅比例的大数据分析结果合理设置。)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应当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1)评审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属于异常低价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3)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g.类似项目业绩; h.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4)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现更改为:
| 详细 评审 标准 |
√异常低价投标情形 的界定及评审要求 |
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且低于评标价平均值的10%,作为异常低价。(说明:相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设置农业工程的异常低价指标,并根据实施效果动态调整。相关部门未发布异常低价指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并结合类似项目中标价降幅比例的大数据分析结果合理设置。)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应当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1)评审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属于异常低价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3)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g.类似项目业绩; h.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4)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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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