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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7-24
****环境局**分局
发布时间:2026-07-24 14:58
****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4日拟对****X射线固定式探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X射线固定式探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县球川镇小微产业园四期厂房二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公司拟在**县球川镇小微产业园四期厂房二的一层西侧建设1间探伤室及其配套操作室,在厂房二的二层西侧建设探伤室配套洗片室、评片室,并配置1台X射线探伤机,对公司生产的电气机械器材进行无损检测。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文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主要污染因子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及非放射性污染(臭氧和氮氧化物、废显(定)影液、废胶片及洗片废液)。
(2)探伤室安全防护能力分析
经理论预测,本项目探伤室投入运行后,各侧屏蔽墙、防护门及顶棚外关注点辐射剂量率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规定的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3)人员年有效剂量
根据剂量估算结果,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本项目的剂量约束值要求(职业人员≤5mSv/a;公众成员≤0.25mSv/a),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规定的剂量限值要求(职业人员≤20mSv/a;公众成员≤1.0mSv/a);周有效剂量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对放射工作场所,其值应不大于100μSv/周,对公众场所,其值应不大于5μSv/周”的要求。
(4)“三废”环境影响分析
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可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排出探伤室,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内会自动分解为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探伤产生的废显(定)影液、洗片废液及废胶片按要求集中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废弃,对环境影响较小。
联系人:****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796、****431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