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要,拟对位于**县平海镇东和村、佛园村地段,属****联合社,东和村坑口、洞上、高洋尾、******社,******社等面积约1701.1276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公司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 **县平海镇约1701.1276亩(九公里)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服务 |
一、项目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位于**县平海镇东和村、佛园村地段,属****联合社,东和村坑口、洞上、高洋尾、******社,******社等面积约1701.1276亩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县平海镇约1701.1276亩(九公里)城镇建设用地,根据前期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需对项目开展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服务工作。 本次项目内容:本次审核范围为**县平海镇东和村、佛园村地段,属****联合社,东和村坑口、洞上、高洋尾、******社,******社等面积约1701.1276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所涉及:**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平海镇东和村、佛元村地段约1701.1276亩)房屋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 二、拟定价格依据 1.行业收费标准参照:粤价〔2010〕142号文、**府办文处〔2020〕447号文件精神。 2.其他可供参考的内容。 |
二、报价方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相关专业、经验、****公司。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备案截图。
(七)报价方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和信息必须要准确、真实、符合客观事实且不存在虚假成分。
三、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7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服务中心),联系人:饶先生,联系电话:0752-****799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公示时间5天)加急标书代写
四、报价方式
(一)报价方案组成:1.报价明细函(扫描1份);2.商务报价(扫描1份)。
(二)报价时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征地同类业绩合同、报价方案等材料进行现场报价。
(三)报价单位须对本次询价全部服务内容出具唯一完整报价(包含报价明细、收费依据),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特此公告。
附件:**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平海镇东和村、佛元村地段约1701.1276亩)房屋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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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附件:**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平海镇东和村、佛元村地段约1701.1276亩)房屋信息汇总表.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