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路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
| **北路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
| A02-124********266776A-****0714-000001-7 | ||
| 其他 |
**北路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路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7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的第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补充: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原招标公告内容增加: 6.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盖章) |
代理机构:******公司(盖章) |
| 地址:**市**区****滨路 8 号 |
地址:**市**区宝石西路1号C时代**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人:黄工 |
| 联系方式:0757-****0500 |
联系方式:0757-****5717 |
| 2026年07月24日 |
2026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