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机场2026年电动集装货物装载机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现根据收到提疑内容进行统一回复,内容以本次回复内容为准,:
(一)、对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四、产品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调整如下:①4.7.3条款最小转弯半径调整为:≤13000mm;②4.9.2条款额定功率/转速调整为:≥80kW;③4.11.1条款行车制动应采用脚踏式液压制动系统;④4.11.4条款应采用液压或电机驱动;⑤4.13.1条款主平台举升、传送负载≥14000kg,最大升起高度≥5600mm,最低位置高度应在465~500mm之间;⑥4.13.3条款主平台应采用链条提升方式或采用蚂蚱腿式升举方式,并能以动力传送方式在后、左、右三个方向装卸货物,且左、右两侧的前后均应能够装卸货物;⑦4.13.4主平台上的动力传送轮、传送辊、万向组合轮等应均匀分布。左、右、前、后四面的动力滚筒与最近的动力传送件之间的距离≤305mm;所有的动力传送轮、传送辊应可实现货物的纵向、横向和旋转运动,运动速度≥0.3m/s,货物的传送和旋转运动可以采用单平面实现和双平面两种方式实现货物的纵向、横向和旋转运动;⑧4.13.6条款主平台的两侧应有独立控制升、降运动的挡板。挡板降下时不阻挡货物的运动,挡板间距可满足装卸1534mm、2235mm、2438mm、3175mm集装箱、板的要求。挡板高度≥51mm;厚度≥20mm;左右两挡板间≥3220mm;⑨4.12.2条款操作台应可根据需要由液压或电动驱动向前、后移动。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业绩 调整为“投标产品业绩”;近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拟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根据投标产品提供的有效业绩数量、业绩金额、用户满意度等情况综合评定,优3.4-5分;良:1.7-3.3分;一般:0-1.6分;调整为“近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拟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根据投标产品提供的有效业绩数量、业绩金额、用户满意度等情况综合评定,优3.4-5分;良:1.7-3.3分;一般:0-1.6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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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