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产业服务中心项目1#栋精装修工程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项目1#栋精装修工程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中心项目1#栋精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6年7月17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10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本项目是否有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如有请提供。”

答复如下:暂不提供。

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本项目任务书中明确项目主体结构及公共区域已按原设计完成施工,招标范围内含室外景观改造,清单中对于室外(幕墙)无单独列项,请问是否提供原竣工图及界面确认单”

答复如下:暂不提供,界面暂以装修施工图为准,实施过程中确认。

3、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任务书称 "约 400 个车位区域设置隔断",但清单中未见地下室隔断的明确清单项,具体隔断形式(墙体 / 栏杆 / 卷帘)及门禁系统界面”

答复如下:暂定为道闸分隔,具体以后续深化设计为准。

4、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本项目未提供室外园林图纸,请提供施工范围及图纸;”

答复如下:已补充园林节点图纸,详见附件。具体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5、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5:卫生间防水有 1.2 厚聚氨酯、1.5 厚聚合物 + 1.5 厚聚氨酯、5 厚聚合物防水砂浆等多种做法,不同部位的防水等级及验收标准是否统一是否需做闭水试验及次数要求”

答复如下:统一按地面做2层防水,每层为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墙面做1层防水,为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闭水试验2次。

6、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6:垂直运输条件:25 层 98.8 米高层建筑,是否提供施工电梯客梯使用时间及费用如何约定”

答复如下:可提供客梯垂直运输,施工单位需做好电梯保护,施工期间电梯故障问题由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收费标准依据市场标准协商确定。

7、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7:1# 栋改造期间其他楼栋是否正常运营施工时间限制、噪音控制、人员通道隔离等具体要求”

答复如下:暂不运营,施工时间限制、噪音控制、****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管理部分明确 "吊篮等设备要求采用 3 年内设备",本工程外立面改造是否需要使用吊篮幕墙开启扇改造的具体范围”

答复如下:吊篮的使用以实际施工方案为准,范围详见图纸。

9、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9: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招标文件中无该项内容,请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如何填写。”

答复如下:****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30%,本次招标合同参照该规定执行。

10、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牵头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 及以上]并且[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及以上],请问牵头人上述三个资质均已满足,联合体成员只有上述三个资质其中的一个或者两个资质,是否可行 ”

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根据以上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本项目主要类型专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住建),请问加分奖项是否仅对建筑装修装饰资质承接的项目业绩获得的奖项才予以认可,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认可”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10的联合体奖项、加分业绩、信用评价、得分的计分方式等规定。本项目主要类型专业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住建)。

1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2:专用合同条款21.7发包人、承包人一致同意,发包人可以非货币支付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非货币支付比例不低于本合同签约总价的【10】%。请问非货币支付比例不低于本合同签约总价的【10】%,该比例是否可以调整”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3、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3:若总承包合同中无法单独体现专业工程合同额,请问提供体现包含装饰装修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的工程量清单或业主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如下: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应按《导则》要求提供资格条件业绩及加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等四项关键内容,否则不符合要求。

14、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4:请问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如下:答复同问题13的答复。

15、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5:如业绩为总包分包的装饰装修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该分包项目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加分业绩要求”

答复如下:投标人应按《导则》要求提供资格条件业绩及加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等四项关键内容,否则不符合要求。

16、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9.96万元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如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中包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工程部分大于209.96万元,该业绩是否有效若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资料和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无法体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金额,是否可以提供能体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金额的工程量清单或业主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答复如下:答复同问题13的答复。

17、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7:鲁班奖的入选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鲁班奖的考核期限是否从入选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执行,获奖文件计分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为时间节点,自获奖文件发文次日计算起、止时间。标书代写

《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和《关于颁发〈20XX~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鲁班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发布时间开始计算。

18、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8: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入选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考核期限是否从入选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执行,获奖文件计分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为时间节点,自获奖文件发文次日计算起、止时间。标书代写

《20XX-20XX年度第X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公告》和《关于表彰20XX-20XX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决定》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计算。

19、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若其他奖项如出现上述情形的,是否亦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答复如下:是的,按问题17-18答复的原则执行。

20、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0:根据招标文件奖项评审期限和依据要求,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入选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考核期限是否从入选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2022-2023年度鲁班奖第一批入选名单文件发布于2023年1月11日,第二批入选名单文件,决定文件均发布于2023年11月27日: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第一批入选文件发布于2023年1月9日,决定文件发布于2023年12月9日,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第一批入选文件的项目是否不予加分”

答复如下:答复同问题17-18的答复。

2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1:招标弱电清单子目项目特征描述和图纸主材设备明细表技术参数存在多处不一致的情况,请问在投标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招标清单参数为准还是以图纸主材表参数为准”

答复如下:暂以招标清单为准,该部分图纸还需深化,后续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图纸为准。

2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2:清单多处拆除子目描述“结算工程量按实签证计取”,由于该项目是改扩建项目,原有弱电管线、桥架、设备拆除等费用未在清单内体现,请问是否包含在1.1.1维修拆除清单范围内,还是属于弱电智能化分包施工内容含在智能化的清单内”

答复如下:原有弱电管线、桥架、设备暂未考虑拆除。

23、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3:图纸内平面图有网络点位的设计,主材表、系统图及招标清单没有这部分的内容,请问各楼层的信息插座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复如下:各楼层的信息插座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4、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4:本次新增大量服务器、交换机、大屏、监控、终端等弱电负载设备,但 UPS 额定容量、蓄电池容量未同步调整,总负载功率可能超出原 UPS 额定带载能力,存在过载停机、设备断电风险,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同设计单位核实。”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文件为准。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4
答疑公告
长沙产业服务中心项目1#栋精装修工程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