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4 15:46:00
各投标人:
现对**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位商务洽谈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一、原文件第二章商务洽谈文件由:“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报价 (60分) |
1、采用有效最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最后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报价评分标准:有效最后报价中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最后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高1%扣0.5分,偏差率每低1%扣 0.5分(偏差率不足1%按照1%计算)。 3、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最后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评分因素 |
| **实力评价 (40分) |
评价方式为: (1)类似业绩(10分):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项中标合同金额不低于470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10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10分): ①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2分。本项最高2分。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2分。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得1分。本项最高1分。 ④其他人员:具有水利行业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各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人员参加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建项目(承包项目、中标项目),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管理班子职务。不能交叉任职或兼职,即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负责人。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均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由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急标书代写 (3)施工组织能力(20分):包含施工方案、人材机组织能力、施工经验、技术力量、资料完善(中间计量、评定质检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完善及移交相关单位等)、企业资金实力及信用等进行评分。优得20.00分,良得15.00分,一般得10.00分,未提供得0分。 |
技术评分因素 |
修正为“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报价 (60分) |
1、采用有效最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最后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报价评分标准:有效最后报价中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最后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高1%扣0.5分,偏差率每低1%扣 0.5分(偏差率不足1%按照1%计算)。 3、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最后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评分因素 |
| **实力评价 (40分) |
评价方式为: (1)类似业绩(10分):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项中标合同金额不低于470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10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10分): ①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2分。本项最高2分。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2分。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得1分。本项最高1分。 ④其他人员:具有水利行业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各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人员参加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建项目(承包项目、中标项目),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管理班子职务。不能交叉任职或兼职,即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负责人。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均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由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急标书代写 (3)施工组织能力(20分):包含施工方案、人材机组织能力、施工经验、技术力量、资料完善(中间计量、评定质检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完善及移交相关单位等)、企业资金实力及信用等进行评分。优得20.00分,良得15.00分,一般得10.00分,未提供得0分。 |
技术评分因素 |
二、洽谈时间由“2026年7月24日下午15时30分(**时间)”修正为“2026年7月27日上午9时00分(**时间)”。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2026年7月24日下午15时30分(**时间)(洽谈时间)”修正为“2026年7月27日上午9时00分(**时间)(洽谈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四、其他内容不变。
****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