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人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质疑人:南****公司
地址:**市**区那洪大道7号**研祥智谷D3栋101号房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龙梅
质疑项目名称:**市电子政务外网三期服务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6年7月16日
二、质疑答复
收到《质疑函》后,我中心同日转给采购人。采购人现已对《质疑函》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质疑事项1:采购需求中安全准入系统技术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排他性,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
答复:经采购人**项目方案设计单位逐一核查、论证,安全准入系统技术参数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质疑不成立,不予支持。
(一)需求合规性说明
本项目为**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建设项目,****机关政务业务线上办理,涉及电子公文流转、跨部门数据互通、政务终端统一管控,网络安全、国产化适配、零信任防护、国密加密属于项目刚性合规要求,参数设置均依据国家、自治区政务安全强制标准制定,所有技术指标均为政务外网安全准入系统通用合规能力要求,并非特定厂商独有功能。
1.关于国产化软硬件、国密、零信任集群共享、CS程序拉起、CDN真实IP、系统巡检、一文一密等参数
当前国内主流信安厂商(不少于3家)均已完整落地国产化处理器+国产操作系统适配、全系列国密SM1/SM2/SM3/SM4算法、零信任集群权限共享、国产CS客户端拉起、前端真实IP溯源、安全自动巡检、文件国密加密等标准化功能,属于政务零信任安全准入系统行业通用标配功能,不存在单一厂商独有特征。贵单位仅以“参数组合较多”认定为定制化指标,未开展完整市场全厂商调研,事实依据不成立。
2.关于★参数要求提供功能截图佐证
招标文件标注★为重要指标参数,要求功能截图仅为验证供应商产品真实具备对应能力,未限定截图样式、界面布局,所有具备对应功能的厂商均可自主提供自有产品截图,不存在指向单一供应商的辨识限制;该要求仅为评审核验手段,未设置排他门槛,不属于量身定制评分项。
3.****中心与代理网关同一品牌要求
电子政务外网为统一闭环安全管控体系,控制中心、代理网关为联动协同成套安全设备,跨品牌设备存在协议不兼容、权限同步失效、政务终端管控漏洞等重**全风险,若允许多厂商组合投标,将直接造成政务网络安全管控断层,不符合等保2.0、政务外网安全统一管控硬性规范。该要求基于项目安全运行刚需设置,属于合理特殊采购条件,不存在限制竞争情形。
(二)法律依据说明
本项目安全准入系统参数全部依据政务网络安全法定规范制定,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情形,参数设置未对供应商设置不合理差别、歧视待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七、八、九条等相关规定。
质疑事项2:评分办法中实力信誉分奖项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除供应商。
答复:采购人经研究,决定删除实力信誉分第②项。
三、处理结果及权利告知
质疑事项1不成立、质疑事项2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具体修改均以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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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书(南****公司).pdf (174.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