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受理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现该案需在管理人名册中选任破产管理人。为便于案件的顺利推进,现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竞争+摇号”的方式公开选任一家首选、两家备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湖****公司基本情况
湖****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生态板、木芯板、九夹板、模板、成型门套、木制线条的加工、销售等。
该公司于2018年4月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宗地编号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后因用地红线规划争议导致项目建设停滞,钢结构厂房、综合楼主体工程已完工,未正式投产经营。公司名下有3177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建成17450㎡钢结构厂房及10372.34㎡综合楼。公司无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无在职职工,不存在欠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等职工债权。债务总额约1230.9万元,其中优先债权300万元,普通债权930.9万元,债权人数量较少,债务结构清晰。****机关对接拟通过土地置换方式协调解决用地红线历史遗留问题,且已有市场主体表达明确投资意向,具备重整挽救的现实基础。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已列入2023****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三级及以上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与湖****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管理人的候选对象:
①在全省范围内履职管理人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达十件未结的;
②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债权人或债务人代理人达三次的;
③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债权人或债务人委托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达三次;
④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团队建设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办理的经验和工作业绩(A.****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是否办理过执行转破产案件);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5.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信封密封);
6.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信封密封)。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下午5时30分,有意成为管理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陈云露,电话:189****0768)。标书代写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需要密封的部分用信封密封);
2.****委员会评审选出3家候选管理人(报名超过3家);(报名机构少于3家,本院将从2023****人民法院的破产管理人名册中随机摇号选择一家首选管理人和两家备选管理人),确定后的候选管理人请指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根据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本院参加摇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的管理人机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届时经摇号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摇号选择出两家机构为本案备选(第一、第二)破产管理人。
特此公告!
****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