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老庄子镇南王庄村西小坑3.46亩坑塘出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坐落 现场勘测人姓名 现场勘测人电话 标的物四至情况说明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挂牌方式 标的物数量 挂牌单价 流转期限 挂牌总价 土地流转用途 土地性质 权属证明到期日 权属证明 权属证明编号 资产和**性质 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身份资格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省/**市/****开发区/老庄子镇/南王庄村
**围栏,西至围栏,南至围栏,北至围栏
2026-07-24--2026-08-06
单价挂牌3.46 亩
1038 元/年10 年
10380 元
农业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草原,养殖水面)
短期前次土地流转合同
集体
1557 元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1.双方须按照公示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2.坑塘是裸坑发包,必须允许雨水流入,原承包户上的地上物由中标方和原承包户协商解决,中标方和原承包户地上物协商不成,在中标下达之日起,两个月内原承包户地上物也未自行清除的,****法院提起诉讼,判**果生效日作为承包合同起始日。****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均不负违约责任。中标方在承包期内,和四邻发生纠纷自行调节。负责承包范围及周边的秸秆禁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随意倾倒的监管责任。在合同期内,承包方所有经营活动必需在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合法经营,****政府审批;合同到期所有私有财产自行处置,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费5年一调整,按当****初中标时的上浮比例计算下五年的承包价格。
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单位或个人
出让方
已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政府同意
出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在地区 注册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
****
N****273MF****382F**省/**市/****开发区/老庄子镇/南王庄村
**省****开发区老庄子镇南王庄村窦文海
交易资格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交纳时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保证金交纳方式
网络竞价
分期支付
1557 元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挂牌截止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号:053********3030011341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公司**支行
服务费规则
是否收取受让方服务费 是否收取出让方服务费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联系人电话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孙迪****171;153****7780
补充披露信息
披露调整日期 补充披露标题 补充披露内容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合同模板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