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450********05281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改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评分办法“(一)企业基本情况”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在考核期内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每个项目得5分。此项满分10分。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在考核期内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每个项目得5分。此项满分10分。 |
| 2 |
第三章评分办法“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1 )~( 9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1 )~( 10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市**区**南路10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3-****3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二塘老街
联系人: 唐微微、陈妍、李冬春
联系电话:0773-****810
行政监督部门:桂****监督站
行政监督电话:0773-****165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24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E450********052****1001]**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