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字箔金规格及要求
| 项目名称 |
字体规格 |
单价(元) |
保质期 |
| 刻字(机刻)/补字(手刻) |
小号字,按字数算 (2*2-4*4cm以内,深度约2mm,一般指生殁日期、孝名) |
3 |
5年 |
| 中号字,按字数算 (5*5-9*9cm以内,深度约3mm,一般指逝者姓名及本列文字) |
4 |
||
| 大号字,按字数算 (10*10-12*12cm以内,深度约4mm,夹柱对联大字) |
6 |
||
| 上色 |
小号字(规格同上) |
3 |
|
| 中号字(规格同上) |
4 |
||
| 大号字(规格同上) |
5 |
||
| 箔金 |
小号字(规格同上) |
6 |
|
| 中号字(规格同上) |
11 |
||
| 大号字(规格同上) |
15 |
||
| 纯上色 |
不分规格,按块算(已过保质期) |
60 |
|
| 挖像框 |
不分规格,按个数算 |
10 |
1.箔金要求含金量不低于98%。
2.采购人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对需加工的墓碑尺寸及材质等进行调整。特殊情况刻字深度需加深或加大字号的,结算标准按照以下方式结算:结算价格=(刻字面积/大号字面积规格(12*12cm))×(加工种类大号字的单价×成交折扣)。
3.墓穴盖或卧式墓碑刻字上色/箔金保质期均为3年。
★4.本项目价格已包含历史遗留服务费用:墓园内此前仅完成刻字、未做箔金/上色的服务,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须无条件免费完成箔金、上色等服务,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5.碑文整体排版整洁美观,字体雕刻规格、深度符合要求,与碑文单内容一致,无漏字、错字、偏位、划痕,字体描色均匀饱满、无漏底、无流挂。
6.供应商须具备碑文设计排版及打印样稿能力,碑文样稿交付时长不超过12小时,供应商须具备实地刻字、补字的能力。
7.供应商负责到****加工厂,加工完毕后,再运输至原地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供应商负责加工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8.验收时发现碑文刻字存在差错,供应商须无条件承担重刻、石材修补、更换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损失。验收时发现碑文刻字差错处以50元/块罚款。
9.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供应商须无偿修补或更换;因服务供应商原因造成墓碑材料损坏、出现差错无法补救的,由服务供应商承担材料更换及重新刻字上色/箔金等费用。墓碑石材在加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导致损坏不可用时,服务供应商负责更换,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制像规格及要求
| 项目名称 |
材质 |
规格(寸) |
尺寸(cm) |
单价 (元) |
保质期 |
| 黑白瓷像 |
瓷板 |
5寸 |
8.5*12.5 |
72.6 |
8年 |
| 6寸及以上 |
10.5*15及以上 |
124.5 |
|||
| 彩色瓷像 |
瓷板 |
5寸及以下 |
8.5*12.5及以下 |
278.1 |
|
| 6寸及以上 |
10.5*15及以上 |
360.4 |
|||
| 福/寿瓷板 |
瓷板 |
5寸及以下 |
8.5*12.5及以下 |
24 |
|
| 6寸及以上 |
10.5*15及 以上 |
30 |
|||
| 墓位号牌 |
瓷板 |
—— |
4*10 |
15.6 |
8年 |
1.瓷板厚度5mm。
2.采购人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对需加工的瓷板尺寸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在±10%,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3.产品质量:材质、规格均符合要求。瓷板整体平整光洁、无污渍、无破损、无变形,釉面光滑,成像清晰不失真,色彩层次分明,色泽饱满,过渡自然,无色差、无模糊瑕疵。
4.具备人像照片修复能力,人像还原程度不低于95%,修图效果须持续优化调整至采购人客户满意为止;供应商须至少配备1名人员,具有图像处理/数字修图能力,持有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图像处理、数字媒体技术、平面设计或广告设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并提供该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5.经验收发现瓷板存在色差、尺寸错误、横竖方向错误等问题的,服务供应商无偿整改;质量保质期内,如出现褪色、开裂等加工质量问题的,服务供应商无偿更换,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若制作完成的瓷像出现人像印制错误,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客户发现,乙方须无条件承担全部更换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处以200元/块罚款。
二、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功能及要求
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用单价控制、总价限额结算模式,服务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155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
2.工期要求: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需与金陵墓园、****陵园柜台对接,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碑文定稿、瓷像制作样本(逝者生前照片)的交接工作;接收方式由采购人指定,包括但不限于至柜台现场交接或通过线上渠道接收,视情况在当天或次日完成接收。各制作环节工期要求如下:
①碑文刻字:自接收碑文定稿单、对应照片之日起,常规工期15日内完成,加急工期7日内完成;
②瓷像制作:自接收逝者照片之日起,黑白瓷像常规工期15日内完成,彩色瓷像常规工期20日内完成;加急工期要求为,黑白瓷像3日内完成,彩色瓷像5日内完成。
所有制作工期均自资料正式接收次日起核算,加急服务需采购人提前告知,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按期交付。
交付地点
刻字箔金交付地点:金**市****陵园内;制像交付地点:金**市****陵园柜台。
五、服务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加工服务须符合采购人标准。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采购人认可的刻字上色、箔金及瓷像的样品,后续实际加工的产品质量不得低于样品质量,质量不达标无条件返工重做,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加工原材料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严禁以旧代新、以次充好。
3.****陵园****加工场所,刻字加工场地面积≥160㎡;瓷像制作场地面积≥100㎡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工场地应清洁规范、设备先进,生产全程做好物料防护避免污染。供应商提供的加工工艺、使用的主料、辅料等材料及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4.须提供7*24小时线上服务,接到现场服务需求后须在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场处置;遇突发情况,服务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理。(此条解释权为采购方)。
5.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对加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和随机检查。服务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若存在违反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按相关约定处理。服务履约期间,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并配合执行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若供应商拒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每次处以500元罚款,同时采购人有权暂缓本次项目验收,直至问题整改完毕。
★6.因供应商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采购人客户不满、投诉、纠纷的,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妥善处置、限期整改到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每发生1起有效客户投诉,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5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7.供应商严禁向客户违规收取任何合同约定外的费用,严禁私下交易、私下收费。一经查实违规收费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1000元/次罚款;因违规收费造成客户投诉、不良舆情、经济损失等恶劣影响的,处以5000元/次罚款,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相关全部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负责刻字加工前碑文内容及瓷像的全面审核与校对确认,采购人仅承担最终成品验收工作。
9.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详见采购需求清单表中的详细质保年限,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相应质量问题并承担费用,采购人不再格外支付任何费用。
10.服务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项目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运输、加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服务供应商自行负责。
11.验收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质量保质期内,如出现褪色及加工质量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
六、验收标准:(一)项目验收
1.****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验收方案:
(1)验收组织:
验收主体:****中心
验收成员:采购人****,****中心墓葬服务部组成不少于3****小组负责验收组织和实施工作。
验收频次:每月度一次
(2)验收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国家/行业标准(如有)。标书代写
(3)验收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对服务质量、工期时效性及满意度等进行考核。
验收标准: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4)验收流程
①供应商提交清单等资料。
②采购单位验收:核对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③验收结果确认:
通过: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作为付款依据;
不通过:要求10日内完成整改,暂缓支付并列入下月考核。
④结算与支付:****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服务清单、专用发票等完成付款。
(5)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由采购单位组织复核,必要时邀请第三方评估。
(6)按月度归档,保存验收记录、结算凭证等。
(7)纠纷处理: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若为中标人原因,检测费用由其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8)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详见功能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