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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勋旧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2024年燃气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区)项目的复函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6〕1074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2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7-24 00:00:00 |
文物保函〔2026〕1074号
《****文物局关于在张勋旧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2024年燃气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区)的请示》(津文物发〔2025〕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严格控制管沟开挖扰动范围,补充管沟开挖及地面恢复具体控制要求。架空管道不得附着于文物建筑外墙体,管道及其附属支架等设施不得占压散水等文物构成。补充完善施工和运营期间对文物本体及管道运营的监测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二)进一步弱化项目对张勋旧宅周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减少架空段长度,架空管道支架外观颜色应与文物建筑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该项目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人民政府批准。
四、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