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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隋唐**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三川大道立交工程(二期)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6〕108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2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7-23 00:00:00 |
文物考函〔2026〕1083号
《****文物局关于报批**市**路三川大道立交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涉及隋唐**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6〕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隋唐**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三川大道立交工程(二期)。
二、所报方案应作以下修改:
(一)细化施工全过程文物保护实施方案,完善运营阶段降噪、车辆限速等管控细则,以降低工程建设与长期通行对隋唐**城遗址本体及周边景观环境的不利影响。道桥指引、警示设施应远离隋唐**城洛**墙一侧,并竖立缓行、禁鸣、禁停等文物保护标志。
(二)建议结合拟建项目,对隋唐**城洛**墙东南角增加地表标识、围护展示内容。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考古发掘项目应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四、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五、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