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展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汽车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复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上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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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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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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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汽车**化利用扩建项目--复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汽车**化利用扩建项目--复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7-27至2026-07-31,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585
通讯地址:**省****服务中心1楼
邮编:3364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汽车**化利用扩建项目--复制
**省/**市/**县/****工业园(原粤东纸厂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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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公司
项目属迁建工程,建设地点****工业园(原粤东纸厂隔壁),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00'27.833",北纬28°16'50.919"。项目东侧为******公司,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公司,北侧为上****公司,东北侧为**博****公司。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异地搬迁)并在原有产能上扩建,****于2021年5月24日****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年拆解5000辆废旧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上环评字〔2021〕27号),并于2021年9月19日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2个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包括综办公楼、门卫室、仓库区、零部件存放区和装卸货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和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环境风险防治设施等。 项目以年回收的20万辆报废汽车(小型燃油车辆8万辆、中、大型车辆6万辆、新能源汽车6万辆)和外购的12万吨废钢为原料,通过对报废汽车进行拆解预处理、报废机动车存储、拆解、剪切压块和对废钢进行分选、切割、破碎、压块打包等工艺进行生产,建成后达年产535280吨废钢铁及可利用的总成、15835吨废有色金属、23415吨废黑色金属、18990吨废橡胶、12450吨废塑料、4600吨废玻璃、3855吨废电线电缆、21600吨废电动车动力蓄电池、19070吨可用零部件、7500吨废油箱、1100吨废油液(机油/柴油/汽油)和其他各种液体和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5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0万元,占总投资2.77%。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 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上****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汇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抽取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和制冷剂抽取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安全气囊引爆废气、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打包压块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等无组织废气。各类废油液抽取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通风自然扩散。 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企业边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标准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依法处理处置。及时清运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固体废物暂存库有足够的容积满足项目需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监测。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生产车间和危废暂存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和危废暂存间边界算起)。你企业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COD≤0.12t/a、TP≤0.0012t/a、VOCs≤0.87 t/a。

项目进行拟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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