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8月5日上午9:30—10:30、下午2:30-3:30(限时、****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n/)举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市**镇共富区块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用房租赁权,位于**镇农垦场村,龙镇大道与镇龙五路交叉口附近,共20个标的,详见下表:
| 上午场:8月5日上午9:30—10:30(限时、延时除外) |
|||||||
| 标的序号 |
编号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m2) |
商铺说明 |
租赁年限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 1 |
1-4 |
1 |
37.24 |
朝南西边第1间 |
五年 |
21897.00 |
4000 |
| 2 |
1-3 |
1 |
42.37 |
朝南由西往东第2间 |
25015.00 |
5000 |
|
| 3 |
1-1-A |
1 |
124.55 |
朝南由西往东3、4、5三间 |
77719.00 |
14000 |
|
| 4 |
1-1-B |
1 |
124.55 |
朝南由西往东6、7、8三间 |
79274.00 |
15000 |
|
| 5 |
1-2 |
1 |
93.09 |
朝南由西往东9、10两间 |
59875.00 |
11000 |
|
| 6 |
1-3 |
1 |
225.51 |
朝南由西往东11、12、13、14四间 |
145048.00 |
28000 |
|
| 7 |
1-4 |
1 |
42.37 |
朝南由东往西第2间 |
27252.00 |
4500 |
|
| 8 |
1-5 |
1 |
37.24 |
朝南由东往西第1间 |
23506.00 |
4200 |
|
| 下午场:8月5日下午2:30-3:30(限时、延时除外) |
|||||||
| 标的序号 |
编号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m2) |
商铺说明 |
租赁年限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 9 |
1# |
1 |
210.00 |
东南转角处一至二层5间 |
五年 |
177836.00 |
34000 |
| 2 |
210.00 |
||||||
| 10 |
2# |
1 |
95.00 |
朝东人行通道北一层第1间、第2间 二层3间 |
91260.00 |
18000 |
|
| 2 |
142.00 |
||||||
| 11 |
3# |
1 |
95.00 |
朝东人行通道北一层第3间、第4间 二层3间 |
92709.00 |
18200 |
|
| 2 |
141.00 |
||||||
| 12 |
4# |
1 |
46.00 |
朝东人行通道北一层第5间 |
31061.00 |
15000 |
|
| 13 |
5# |
1 |
126.50 |
朝东人行通道北一层第6间、第7间,二层两间 |
111046.00 |
22000 |
|
| 2 |
126.50 |
||||||
| 14 |
6# |
1 |
107.80 |
朝东大门由北往南第1-3间,二层三间 |
106720.00 |
20000 |
|
| 2 |
158.30 |
||||||
| 15 |
1# |
1 |
160.40 |
朝东大门由南往北1-3间(除去人行通道后实际为2.8间) |
110233.00 |
22000 |
|
| 16 |
2# |
2 |
234.90 |
朝东由南往北第3间(实为标的15人行通道部分)、第5间,二层7间 |
83867.00 |
16000 |
|
| 1 |
19.70 |
||||||
| 1 |
19.60 |
||||||
| 2 |
52.60 |
||||||
| 17 |
5# |
1 |
65.92 |
朝东由南往北第6、7、8、9四间 |
43175.00 |
8000 |
|
| 18 |
6# |
1 |
57.70 |
朝东由北往南第1间及第6间楼梯间, 二层8间 |
98310.00 |
19000 |
|
| 2 |
324.60 |
||||||
| 19 |
7# |
1 |
47.00 |
朝东由北往南一层第5间 |
30219.00 |
6000 |
|
| 20 |
8# |
1 |
84.00 |
朝东由北往南一层第2间 |
53001.00 |
10000 |
|
注:1、租期五年,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第二期起买受人须提前一个月将下一期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前三年租金不变,第4年开始租金在原租金基础上上浮3%,上浮后两年不变。
2、标的用途:商铺经营。现状均为空置。其中标的1-8,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及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类经营活动;标的9-20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类经营活动;所有标的使用均须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要求。
3、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取整到百位)。
4、标的1-8定于上午拍卖,标的9-20定于下午拍卖。
5、装修免租期:成交并签订合同后的两个月。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于标的物现场展示,联系人:谢先生,139****4069。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8:45-11:00,若竞买人未在集中看样时间内进行看样,可在公示期间自行前往看样,各竞买人务必现场实地看样后参与竞拍,未看样参与竞拍的,视作已认同标的物现状。
三、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价高者得。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五、报名时间、拍卖保证金缴纳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4日16:30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竞买人请在2026年8月4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政府****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银行****市范市支行;账号:395********008033)。
3、报名地点:**市**大道北路543号。
4、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限内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竞买手续,实名注册网络竞拍账号: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拍卖保证金交付凭证;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拍卖保证金交付凭证(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须另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注:1、汇款时请备注标的名称,拍卖保证金缴纳人应与竞买人一致,不接受两者不一致的报名。
2、若竞买人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公司递交电子版报名资料。
六、 网络竞买流程:阅读公告、须知——实地看样——实名注册及交纳保证金——网络竞价——竞买成功——支付款项——签订租赁合同。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139****4069,谢先生;0574-****0869
**镇公共**交管办监管电话:0574-****6150。
****
2026年7月24日
拍 卖 须 知
总 则
第一条 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以下简称“拍卖人”)将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须知》及其它相关文件,并对自己执行本《拍卖须知》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人有权在本《拍卖须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拍卖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拍卖标的
标的概况:**市**镇共富区块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用房租赁权,位于**镇农垦场村,龙镇大道与镇龙五路交叉口附近,共20个标的,详见下表:
| 上午场:8月5日上午9:30—10:30(限时、延时除外) |
|||||||
| 标的序号 |
编号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m2) |
商铺说明 |
租赁年限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 1 |
1-4 |
1 |
37.24 |
朝南西边第1间 |
五年 |
21897.00 |
4000 |
| 2 |
1-3 |
1 |
42.37 |
朝南由西往东第2间 |
25015.00 |
5000 |
|
| 3 |
1-1-A |
1 |
124.55 |
朝南由西往东3、4、5三间 |
77719.00 |
14000 |
|
| 4 |
1-1-B |
1 |
124.55 |
朝南由西往东6、7、8三间 |
79274.00 |
15000 |
|
| 5 |
1-2 |
1 |
93.09 |
朝南由西往东9、10两间 |
59875.00 |
11000 |
|
| 6 |
1-3 |
1 |
225.51 |
朝南由西往东11、12、13、14四间 |
145048.00 |
28000 |
|
| 7 |
1-4 |
1 |
42.37 |
朝南由东往西第2间 |
27252.00 |
4500 |
|
| 8 |
1-5 |
1 |
37.24 |
朝南由东往西第1间 |
23506.00 |
4200 |
|
| 下午场:8月5日下午2:30-3:30(限时、延时除外) |
|||||||
| 标的序号 |
编号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m2) |
商铺说明 |
租赁年限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 9 |
1# |
1 |
210.00 |
东南转角处一至二层5间 |
五年 |
177836.00 |
34000 |
| 2 |
210.00 |
||||||
| 10 |
2# |
1 |
95.00 |
朝东人行通道北一层第1间、第2间 二层3间 |
91260.00 |
18000 |
|
| 2 |
142.00 |
||||||
| 11 |
3# |
1 |
95.00 |
朝东人行通道北一层第3间、第4间 二层3间 |
92709.00 |
18200 |
|
| 2 |
141.00 |
||||||
| 12 |
4# |
1 |
46.00 |
朝东人行通道北一层第5间 |
31061.00 |
15000 |
|
| 13 |
5# |
1 |
126.50 |
朝东人行通道北一层第6间、第7间,二层两间 |
111046.00 |
22000 |
|
| 2 |
126.50 |
||||||
| 14 |
6# |
1 |
107.80 |
朝东大门由北往南第1-3间,二层三间 |
106720.00 |
20000 |
|
| 2 |
158.30 |
||||||
| 15 |
1# |
1 |
160.40 |
朝东大门由南往北1-3间(除去人行通道后实际为2.8间) |
110233.00 |
22000 |
|
| 16 |
2# |
2 |
234.90 |
朝东由南往北第3间(实为标的15人行通道部分)、第5间,二层7间 |
83867.00 |
16000 |
|
| 1 |
19.70 |
||||||
| 1 |
19.60 |
||||||
| 2 |
52.60 |
||||||
| 17 |
5# |
1 |
65.92 |
朝东由南往北第6、7、8、9四间 |
43175.00 |
8000 |
|
| 18 |
6# |
1 |
57.70 |
朝东由北往南第1间及第6间楼梯间, 二层8间 |
98310.00 |
19000 |
|
| 2 |
324.60 |
||||||
| 19 |
7# |
1 |
47.00 |
朝东由北往南一层第5间 |
30219.00 |
6000 |
|
| 20 |
8# |
1 |
84.00 |
朝东由北往南一层第2间 |
53001.00 |
10000 |
|
注:1、租期五年,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第二期起买受人须提前一个月将下一期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前三年租金不变,第4年开始租金在原租金基础上上浮3%,上浮后两年不变。
2、标的用途:商铺经营。现状均为空置,其中标的1-8,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及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类经营活动;标的9-20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类经营活动;所有标的使用均须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要求。
3、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取整到百位)。
4、标的1-8定于上午拍卖,标的9-20定于下午拍卖。
5、装修免租期:成交并签订合同后的两个月。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第四条 标的物特别说明(具体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竞买人须自愿接受下列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买受人须向委托人交纳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取整到百位)。履约保证金收取后,委托人应向买受人开具收款收据。待租赁期届满或非因买受人违约合同解除时,租赁双方无任何纠纷,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买受人租赁标的物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且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等影响周边环境及危害房屋安全的经营活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委托人有关标的物使用的规定。
(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转借及分租。
(四)委托人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使用,涉及经营的相关证照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涉及的各项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双方无涉。
(五)买受人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须向委托人书面申报并提交装修设计图,经委托人同意后,再由买受人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并由买受****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方可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报建、送审及其他费用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涉。
****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物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归还标的物,买受人投入的固定装饰物(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剩余租金(从买受人按要求时间归还标的物之日起,按日计算,不计息)和水电履约保证金予以返还。如买受人不予配合的,则委托人有权按租赁期满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置。
(八)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买受人返还标的物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人验收认可,并互相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买受人有权将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收回;买受人投入的固定装饰物(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买受人搬迁期限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5天以内,如逾期未搬的,委托人有权按废弃物予以处理。买受人逾期归还标的的,则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委托人支付占用期间侵占费,且委托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并且不予退还房屋履约保证金。
(九)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水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本次《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标的物的。
②将标的物用于非法****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
④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
拍卖前期须知
第五条 报名须知
1、竞买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展示时间、地点: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于标的物现场展示,联系人:谢先生,139****4069。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8:45-11:00,若竞买人未在集中看样时间内进行看样,可在公示期间自行前往看样,各竞买人务必现场实地看样后参与竞拍,未看样参与竞拍的,视作已认同标的物现状。
3、报名者须于2026年8月4日16:00前(款到为准)将拍卖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政府****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银行****市范市支行;账号:395********008033)。
4、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拍卖保证金交付凭证;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拍卖保证金交付凭证于2026年8月4日16:30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市**大道北路543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实名注册网络竞拍账号。
5、单位报名竞买的,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现场,须另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第六条 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之前告知竞买人。如修正或补充内容涉及实质性变化的,须重新计算公告期。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在拍卖会举行前,如委托人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则竞买人应当无条件的予以接受,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予以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竞买人应在报名登记前按时、足额交纳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所领取的拍卖保证金收据是参加拍卖活动的重要依据,应自行慎重处置,若因转交他人或遗失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收据中注明的竞买人自行负全责,与拍卖人无涉。
凡涉及“本公司”即****,有拍卖违****公司有权拒绝其参加报名。
拍卖会须知
第七条 本次拍卖会竞拍规则:
1、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价高者得,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拍卖地点:****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n/)。
3、拍卖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9:30—10:30 下午2:30-3:30(限时、延时除外)。
4、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含其他任何费用。
5、本次网络竞价系统设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拍时间为1小时,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120秒),凡每2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倒计时内有新的竞买人出价的,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2分钟倒计时,一直延时到限时竞价时间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6、竞买人:
① 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拍卖须知》,报名成功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拍卖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 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现场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 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中拍平台,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或遗失,其后果自负。
7、买受人:
① 在网络拍卖平台有效时间内出价最高并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 网络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2026年8月5日17:00前到******交易中心****开发区灵峰路1000号三楼东开标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标书代写
8、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开始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以在网络平台拍卖结束前采用“网站公告”、“拍卖师发言”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9、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公司或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10、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接受,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任何损失。
1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按成交价(年租金)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不含平台软件服务费)。
12、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地址(或身份证地址)、电话等即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该联系方式产生通知、催告等无法到达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3、竞买人须自行阅读并遵守竞拍平台的《拍卖规则》及相关约定。
拍卖后期须知
第八条 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至竞买人账户(不计息);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付清所有款项时可用于抵扣部分租金,也可以在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由******交易中心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第九条 税费承担
1、成交价为年租金(含税价格),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委托人可按实开具发票,租赁期间产生的其他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租赁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垃圾清运费、数字电视、燃气费等。
第十条 款项支付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5%。
1、首年租金****人民政府****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政府****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银行****市范市支行,帐 号:395********008033, 汇款时请备注标的名称。
2、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交至**市龙飞保****公司,开户行:农商银行范市支行,账号201********6612。
3、拍卖佣金交至****;开户行:**银行**支行;账 号:610********388788。
4、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成交金额(年租金)的1.5‰(千分之一点五)。
买受人可在支付软件使用费时填写发票信息,完成支付后,在网页端和APP中均可查看下载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所支付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并征得委托人同意重新拍卖,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C.买受人不按本《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附 则
第十三条 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双方无涉。
第十四条 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拍卖活动的委托人、拍卖人所有。
本次镇级房屋租赁权公开拍卖由**镇公共**交管办监管,电话:0574-****6150 。
****
2026年7月24日
竞买人承诺声明:
本人已到实地踏勘拍租标的,收到并认真阅读了《租赁权拍卖须知》和附件,在此郑重承诺:本人自愿参加此标的竞拍,已对拍卖标的各种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完全知道,知晓并完全接受拍卖标的存在的已知或未知瑕疵,自愿履行本《租赁权拍卖须知》和附件的所有条款,愿意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同格式
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合同(租赁)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交易中心 制订
年 月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的位于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 五 年,出租面积 平方米,设计用途为 商铺 。
第二条 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本合同标的没有设置承租权。
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出租标的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转****公司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 拍卖 。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免租期: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以成交价款支付;
(1)首年租金****人民政府****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政府****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银行****市范市支行,帐 号:395********008033
(2)以后四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交至甲方账户。
(3)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账户,户名:**市龙飞保****公司,开户行:农商银行范市支行,账号201********6612。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标的按现状出租,不得擅自拆、搭建。
2、乙方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须向甲方书面申报并提交装修设计图,经甲方同意后,再由乙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并由乙****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方可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报建、送审及其他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标的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租赁期间乙方在租赁使用前须消防,**,工商,安监,环保,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应及时申请,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5、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政府规划或甲方对该出租标的范围做相关调整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归还标的物,乙方投入的固定装饰物(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剩余租金(从乙方按要求时间归还标的物之日起,按日计算,不计息)和履约保证金予以返还。如乙方不予配合的,则甲方有权按租赁期满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置。
7、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履约保证约定,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9、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返还标的物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互相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有权将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收回;乙方投入的固定装饰物(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乙方搬迁期限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5天以内,如逾期未搬的,甲方有权按废弃物予以处理。乙方逾期归还标的的,则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侵占费,且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标的并且不予退还房屋履约保证金。
10、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标的物的。
②将标的物用于非法****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
④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
第七条 交割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交易中心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申请权利主张人可提请向 镇****交易中心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四年租金的,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3、甲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 万元的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方:******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如合同内容与公告须知不一致的,以公告或须知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