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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39554U | 建设单位法人:Michael Hoener |
| 鲁彩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泰**路62号 |
| 年产 1850 吨新能源高效高压电机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850吨新能源高效高压电机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31-C3831-电线、电缆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9.345556 纬度: 33.251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31 |
| 扬环审批〔2024〕01-9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39554U001Y |
| 2020-12-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39554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539554U | 验收监测单位:**华睿****公司 |
| ****0191MA1XF50Q7R | 竣工时间:2026-03-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asta-china.com/224.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850吨新能源高效高压电机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850吨新能源高效高压电机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漆包线(1)拉丝:将外购的铜杆,通过拉丝机根据不同出线要求,选择相应的模具,生产不同的工艺圆线尺寸,该工序会产生固废S1-1废铜和S1-2废拉丝油。 (2)退火:由于拉丝机加工属于表面冷加工,铜杆硬度较高,根据客户需求,需要降低铜杆的硬度,就需要进行退火处理。铜的退火温度在450℃,采用电加热,冷却采用风冷。该工序会产生G1-1拉丝油挥发废气。 (3)包漆烘干:本项目包漆使用浸涂工艺,并用模具刮除多余漆液(模具定期清洗),刮出的漆液通过回漆管道返回漆箱,该工序在负压2#车间漆包工段内进行,表面浸漆后进行烘干,使绝缘漆中的溶剂充分挥发,使绝缘漆发生化学交联反应。包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引风系统经过烘箱内部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少部分气体经19m排气筒排放,大部分气体通过热交换器回用于浸漆后烘干,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多次循环催化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G1-2和固废S1-3废漆液(模具清洗产生)。 (4)收线入库:冷却后的产品收线入库。 PEEK线(1)拉丝:将外购的铜杆,通过拉丝机根据不同出线要求,选择相应的模具,生产不同的工艺圆线尺寸,该工序会产生固废S2-1废铜和S2-2废拉丝油。 (2)退火:由于拉丝机加工属于表面冷加工,铜杆硬度较高,根据客户需求,需要降低铜杆的硬度,就需要进行退火处理。铜的退火温度在450℃,采用电加热,冷却采用风冷。该工序会产生G2-1拉丝油挥发废气。 (3)挤塑:塑料在挤出前,要事先检查塑料是否潮湿或有无其它杂物,然后把螺杆预热后加入料斗内。在挤出过程中,装入料斗中的塑料借助重力或加料螺旋进入机筒中,在旋转螺杆的推力作用下,不断向前推进,从预热段开始逐渐的向均化段运动;同时,塑料受到螺杆的搅拌和挤压作用,并且在机筒的外热及塑料与设备之间的剪切摩擦的作用下转变为粘流态,在螺槽中形成连续均匀的料流。在工艺规定的温度作用下,塑料从固体状态转变为熔融状态的可塑物体(温度350°C),再经由螺杆的推动或搅拌,将完全塑化好的塑料推入机头;到达机头的料流,经模芯和模套间的环形间隙,从模套口挤出,挤包于导体或线芯周围,形成连续密实的绝缘层,然后经冷却(使用风冷)和固化,制成电线产品。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G2-2,固废S2-3废PEEK料。 (4)收线入库:冷却后的产品收线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漆包线(1)拉丝:将外购的铜杆,通过拉丝机根据不同出线要求,选择相应的模具,生产不同的工艺圆线尺寸,该工序会产生固废S1-1废铜和S1-2废拉丝油。 (2)退火:由于拉丝机加工属于表面冷加工,铜杆硬度较高,根据客户需求,需要降低铜杆的硬度,就需要进行退火处理。铜的退火温度在450℃,采用电加热,冷却采用风冷。该工序会产生G1-1拉丝油挥发废气。 (3)包漆烘干:本项目包漆使用浸涂工艺,并用模具刮除多余漆液(模具定期清洗),刮出的漆液通过回漆管道返回漆箱,该工序在负压2#车间漆包工段内进行,表面浸漆后进行烘干,使绝缘漆中的溶剂充分挥发,使绝缘漆发生化学交联反应。包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引风系统经过烘箱内部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少部分气体经19m排气筒排放,大部分气体通过热交换器回用于浸漆后烘干,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多次循环催化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G1-2和固废S1-3废漆液(模具清洗产生)。 (4)收线入库:冷却后的产品收线入库。 PEEK线(1)拉丝:将外购的铜杆,通过拉丝机根据不同出线要求,选择相应的模具,生产不同的工艺圆线尺寸,该工序会产生固废S2-1废铜和S2-2废拉丝油。 (2)退火:由于拉丝机加工属于表面冷加工,铜杆硬度较高,根据客户需求,需要降低铜杆的硬度,就需要进行退火处理。铜的退火温度在450℃,采用电加热,冷却采用风冷。该工序会产生G2-1拉丝油挥发废气。 (3)挤塑:塑料在挤出前,要事先检查塑料是否潮湿或有无其它杂物,然后把螺杆预热后加入料斗内。在挤出过程中,装入料斗中的塑料借助重力或加料螺旋进入机筒中,在旋转螺杆的推力作用下,不断向前推进,从预热段开始逐渐的向均化段运动;同时,塑料受到螺杆的搅拌和挤压作用,并且在机筒的外热及塑料与设备之间的剪切摩擦的作用下转变为粘流态,在螺槽中形成连续均匀的料流。在工艺规定的温度作用下,塑料从固体状态转变为熔融状态的可塑物体(温度350°C),再经由螺杆的推动或搅拌,将完全塑化好的塑料推入机头;到达机头的料流,经模芯和模套间的环形间隙,从模套口挤出,挤包于导体或线芯周围,形成连续密实的绝缘层,然后经冷却(使用风冷)和固化,制成电线产品。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G2-2,固废S2-3废PEEK料。 (4)收线入库:冷却后的产品收线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处理厂处理,接管水质执****处理厂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漆包线工段浸漆、烘干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PEEK线工段挤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9限值;拉丝油挥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排放限值,二甲苯、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酚类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本项目及现有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限值。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各设置1个雨、污排口。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有效的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包漆、烘干废气、产品冷却废气以及挤塑废气。 包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体化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过19m高排气筒排放;产品冷却废气直接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铜、废PEEK料、废乳化液、漆渣、废漆液、废矿物油及油桶、废金属催化剂、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 废铜、废PEEK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外售;废乳化液、漆渣、废漆液、废矿物油、废润滑油桶、废金属催化剂、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密封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依托企业现有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70m2,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54m2。 |
|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到作业环境,将2#车间漆包线产品冷却过程中的少量无组织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新增2根排气筒,但属于一般排放口,且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构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分别设置1个雨水排口,1个污水排口,4个废气排口,制订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15 | 0.0115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088 | 0.034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03 | 0.0035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002 | 0.0005 | 0 | 0 | 0 | 0 | |
| 0 | 0.004 | 0.0052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7 | 0.9927 | 0 | 0 | 0.037 | 0.037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度均符****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
| 1 | 包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体化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过19m高排气筒排放;产品冷却废气无组织排放;挤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漆包线工段浸漆、烘干废气、产品冷却废气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排放限值;PEEK线工段挤塑废气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排放限值。 | 包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体化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过19m高排气筒排放;产品冷却废气直接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DA010/DA011/DA012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DA013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隔声、减振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的东、南、西、北侧4个昼、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铜、废PEEK料、废乳化液、漆渣、废漆液、废矿物油及油桶、废金属催化剂、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 废铜、废PEEK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外售;废乳化液、漆渣、废漆液、废矿物油、废润滑油桶、废金属催化剂、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密封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依托企业现有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70m2,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54m2。 |
| 1 | 你单位应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开展内部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加强环境风险管控,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保证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存储能力,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制定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2025年6月17日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风险级别为: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备案编号为321023-2025-047-L,已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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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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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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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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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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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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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