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县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发〔2025〕33号)及相关规定,****政府公租房项目空置房源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房源位于****社区,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空置房。房屋结构为砖混,交付标准为简装,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含水电、门窗、卫生间等)。单套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户型为三室一厅,本次可供配租的空置房源共计60套。具体房型、楼层及室内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申请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凡在寸石镇辖区内工作、生活或居住,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或个人,均可提出申请: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 户籍在本镇或实际常住本镇;
﹒ 家庭在本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 毕业未满五年(以学历证书日期为准);
﹒ 在本镇行政事(企)业单位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镇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
﹒ 在本镇稳定务工且实际居住满两年以上;
﹒ 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24个月及以上(含24个月);
﹒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镇无自有住房;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仅能承租一套公租房,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可在报名点领取或现场填写);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声明等);
4. ****中心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房证明》或房产查询记录;
5. 家庭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单位收入证明、社保缴费基数等);
6.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的缴费记录);
7. 稳定务工或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等)。
四、租金标准及相关费用
1. 租金标准:公租房租金按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计收,****政府核定的价格为准。
2. 租赁期限: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经资格复审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续租。
3. 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网络、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止(工作日受理)。
2. 报名地点:****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3. 咨询电话:0739-****067。
4. 受理流程:提交申请 → 资格初审 → 部门联审 → 入户核查 →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确认配租资格。
六、配租方式
****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审核合格对象进行统一评分或摇号排序,按批次组织配租。当合格申请人数多于空置房源数量时,实行轮候制度,轮候顺序根据审核通过时间及优先保障情形综合确定。
七、重要提示及管理规定
1. 诚信申报: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对以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方式骗取承租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保障资格,收回房源,并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县各类保障性住房。
2. 使用规范:承租户须严格遵守公租房管理规定,所租房屋仅限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居住使用,不得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3. 退出机制:承租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保障部门报告,并按期腾退房屋。
4. 现状交付:本次招租房源均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房屋状况。提交申请即视为已接受房屋现状,后续不得以房屋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5. 解释权属: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最****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