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意向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各单位针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倾向性问题等向我单位提报意见。
一、项目名称:燃料供应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6.5元/升
三、项目概况:
1. 规格型号:液体石蜡
2.质量技术标准: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使用质量并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3.参数要求①馏程初馏点≥160℃;
②馏程98%回收温度硫含量≤350℃;
③芳烃含量的质量分数≤0.3%;
④硫含量≤5.0mg/kg;
⑤溴指数≤50mgBr/100g;
⑥烷烃含量的质量分数,≥94%(m/m);
⑦正构烷烃含量的质量分数≥52%(m/m),无水分,无机械杂质;
⑧闪点(闭杯):>60℃。
4.项目报价要求:此项目报价为燃油每升单价,最高限价(单价)为6.5元/升,金额包含费用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安装及拆除费、零配件费、人工费、管理费、各项税费、合同实施工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 的全部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得为区间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其他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需为采购单位安装17套储油设备及38套炉灶设备(其中20台大炒炉,长105cm×宽120cm×高80cm,直径90cm;18台小炒炉,长100cm×宽90cm×高80cm,直径35cm),****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油罐尺寸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
②设备安装:成交供应商负责向采购单位(所有用油单位)提供灶台、储油罐及配套炒锅等附属器具,并负责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一切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成交供应商应主动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或者指导操作设备并负责其所提供设备的终身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达到节能省油的目 的。如设备因质量和老化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应在两小时内响应并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相应后果。
注:该项目一年总体量大约为8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报价供应商必须完成军队采购网(www.****.cn)注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技术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货物一览表及参数要求》。
经济要求如下: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省**市。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培训使用。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4.验收方式: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方****,组织货物验收和性能验收。
(四)专 利 权和保 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 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货款按每月度进行结算,在次月的10-15日前甲方以转账方式缴付上月结算货款给乙方。
2.按照自然月的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月结算价=合同单价*实际使用量。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供货清单,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4.项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5.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6.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六、公示期限
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31日。
七、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以内以纸质版密封邮寄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资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四)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八、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757-****1346
附件:1.货物一览表及参数要求
2.采购意见公开情况及建议统计表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