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因****公司**县许镇奎湖 100MW 渔光互补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光伏专用电缆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递交报价文件,同时在线报价。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1.5kV光伏专用电缆 |
H1Z2Z2-K-1×4 |
km |
958.49 |
红黑线 |
| 合计 |
km |
958.49 |
注:以上数量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总价及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加工、包装费、装车、运输(含过路、过桥费等)、保险费、检测、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等)、利润、所有风险和税金等所有费用。单价为固定价,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
2、交货期:初步计划2026年8月上旬,实际以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供货通知,交货期等信息)一次性或分批交货。
2.1 供应商在收到供货计划后,须在7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按合同总价 0.5%/天 支付违约金。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供应商应予配合催、发货,确保提前供货,响应采购人生产需求。在项目收尾阶段的少量补货,供货方须予以配合。
2.2 供应商按采购人下达的排产通知单进行生产。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超产的,超出部分不予结算,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交货地点:**省**市**县许镇奎湖 100MW 渔光互补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乡道运输道路的影响和人员车辆安全,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现场如有多地点卸货,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3.1 供应商必须做好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工作,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2 供应商车辆人员进入采购人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限速,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运输车司机必须遵守采购人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自行配备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供应商必须为车辆和驾驶人员购买保险,在现场发生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采购人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质量标准及要求:
(1)产品在投入使用前采购人会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将所有批次的产品进行退场处理,并移交第三方检测,核实后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一律承担。
(2)光伏专用电缆材料材质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NB/T 42073-2016)《光伏发电系统用电缆》要求,所有材料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必须提供质量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
(3)单盘净长5000米,补货长度不限。硬质盘具包装(禁用软性),若为木盘须提供检疫报告。电缆外层距盘缘≥50mm,端头密封,盘外伸出≤300mm,标签清晰标注长度型号,到货外观无损。
(4)产品进场时必须随车携带质量证明资料原件一式四份,其他未明确且必须提供的资料一式四份;如需增加资料份数另行通知,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若未携带资料或资料不全,将不予接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5.1 响应人须为中国****公司发布的《****公司2026—2027年度十六大类通用施工设备、2026年度光伏风电类设备框架集中采购入围供应商名单的通知》(中电建股〔2026〕44号)附件二“三、电线电缆”项下“包件一:光伏专用电缆”公示的入围供应商。
5.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6、支付:(结算、付款相关条款不接受有商务偏离)
6.1 结算方式: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经由采购人下达的排产通知单与到场后经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6.2 付款方式:
在合同范围内的设备费用,按下表支付:
| 序号 |
付款名称 |
付款 |
累计付款 比例 |
付款时间 |
| 1 |
预付款 |
30% |
30% |
合同生效后 ,根据采购人实际下达的排产通知单提供生产本标的物所需的主要材料、外协件等采购合同证明、排产计划及预付款保函和财务收据后,3个月内支付排产对应价款 30% 的预付款。 |
| 2 |
到货验收款 |
35% |
65% |
按实际到货数量计算,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预付款在支付到货验收款时一次性全额抵扣 |
| 3 |
并网验收及试运行验收款 |
30% |
95% |
按批次试运行验收合格量,自验收合格后 3个月内支付。 |
| 4 |
质保金 |
5% |
100% |
自工程竣工验收进入质保期之日起满12个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 3个月内支付 |
| 5 |
合计 |
100% |
6.2.1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由供货方贴息)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供应商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供应商也不能委托采购人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采购人产生税务风险,造成采购人税款损失的,供应商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供应商以收到采购人支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除外。
6.2.2 预付款
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7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10%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40天内,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下达的排产通知单向采购人提供生产本标的物所需的主要材料、外协件等采购合同证明,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的排产计划,提供该排产对应价款30%的预付款保函以及财务收据,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3个月内支付排产对应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到货验收款时一次性全额抵扣。(预付款保函起始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一年,****银行应为国有五****银行)。
6.2.3 到货验收款
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本采购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采购人当期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对应财务收据,同步提供最近一期增值税完税证明。采购人收到相关文件后3个月内,向供应商支付至该批次货物合同金额的65%(预付款在支付到货验收款时一次性全额抵扣)。
6.2.4 并网验收及试运行验收款
货物到达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取得试运行报告后3个月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该批次试运行验收合格货物合同金额的95%。
6.2.5 质保金
全部到货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进入质保期之日起满12个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无质量问题,期满后3个月内,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无息付清该笔质保金,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7、保函
7.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乙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担保。****银行保函的形式,受益人为甲方。履约担保若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7日内未及时递交,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次合同履约,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乙方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移交生产证书时结束。
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如乙方违约或发生因乙方责任给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从乙方供货款和履约担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以及甲方应承担的赔偿经济损失的费用。
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7.2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预付款保函,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
预付款担保的金额:排产对应价款的30%。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40天内,乙方根据甲方实际下达的排产通知单向甲方提供生产本标的物所需的主要材料、外协件等采购合同证明,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的排产计划,提供排产对应价款30%的预付款保函以及财务收据。****银行保函的形式,受益人为甲方。若合同生效40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生产本标的物所需的主要材料、外协件等采购合同证明、排产计划及预付款保函和财务收据,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次合同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并入到货后的到货款进行支付。
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至乙方交付全部货物。预付款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8、包装 (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8.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供应商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8.2 供应商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8.3 供应商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8.4 凡由于供应商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更换或赔偿。
三、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愿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文件。
2、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可下载竞价采购文件:
2.1 上传竞价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2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下载竞价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以上两个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响应担保:
3.1 形式:****银行保函
3.2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3.3 采用保证金的,在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缴纳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分配的指定收款虚拟账户(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逾期缴纳****银行账户的,其报价文件作否决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3.4 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原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可邮寄)至如下地址:**省**市**县许镇镇**飞达工贸院内中电建**县许镇奎湖 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收件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76****9178。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报价文件作否决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3.5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3.6 保证金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直到报价有效期满后90天止。
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文件。
(3)成交供应商经查验不具备该项目所需的供货能力。
3.8 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退还。
四、竞价采购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加急标书代写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注册供应商账号,完成后才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评审(供应商应预留出足够的报价文件上传时间)。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申报认证供应商资格,成为认证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合同签订。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认证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影响合同签订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加急标书代写
4、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认证和供应商申报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5、响应人报价时文件提交清单:加急标书代写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响应保证金(加盖公章);
4)报价承诺(加盖公章);
5)货物报价表(加盖公章);
6)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7)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加盖公章);
8)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成交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6、推荐方式采用首备选式。
7、如果各报价人所提供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审价进行评审。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使用项目:**县许镇奎湖 100MW 渔光互补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
地 址:**省**市**县许镇镇****公司院内中国电建市政**光伏项目部
邮 编:241300
联系人:刘红池
电 话:176****1889
邮 箱:****@qq.com
采购单位:****集团****公司
****
(电子签章)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