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中心(暂定名)建设项目设计勘察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体育局、****工会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工会经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中心(暂定名)建设项目设计勘察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合****基地板块,梦溪路西侧
2.6 建设规模:
1.****中心建设项目
规划建设用地约5.5万平方米;建设11人制足球场4片;看台(含更衣室、教练休息室等)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以及室外铺装、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
2.****中心(暂定名)建设项目
规划建设用地约4.4万平方米;建设11人制足球场2片,8人制足球场1片,5人制足球场1片;配套用房及看台总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停车场、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2.7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9655万元(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其中:1.****中心建设项目 总投资9879万元。2.****中心(暂定名)建设项目 总投资9776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1080日历日(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完成且保修期满质量回访合格时止,具体时间视项目建设情况)。其中:(1)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约谈及方案汇报,合同签订后,自接到市重点局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编制工作,具备报规条件。
方案经规划部门及市重点局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基坑、室外工程施工图)。
备注:原则上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每轮调整不超过5个工作日;
(2)景观方案和各专项设计的方案,中标人接到设计任务后10个工作日完成方案初稿;在市重点局明确方案修改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具备报批条件;在接到市重点局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9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地形测绘、方案设计、体育工艺全过程咨询、室内装饰、景观、智能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03.01万****中心建设项目:142.67万元;****中心(暂定名)建设项目:160.34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3.1.1.1和3.1.1.2条件:
3.1.1.1设计资质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勘察资质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7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并满足3.1.3资格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1条的设计资质和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上述3.1.1.2条的勘察资质要求。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3911;0551-****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4日 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0时30分标书代写
8.2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2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55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007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王莹
联系方式:0551-****3911、****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区**路2588号
联系方式:0551-****3530、0551-****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中心建设项目、****中心(暂定名)建设项目设计勘察
[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子账号:188****05555]
[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公司****支行;子账号:102********0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