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为规范本项目投标报价评审工作,杜绝恶意低价竞标行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履约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省现行计价体系,现对本项目补充更正内容如下:
补充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
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的评审规则
(一)警戒线设定与认定
1. 成本警戒线标准:按已公布的成本警戒线执行。
2. 低于警戒线的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评审清单措施单价、评审材料设备单价低于已公布的成本警戒线的,即为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
(二)澄清资料要求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步提交以下澄清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作无效标处理:
1.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合理性说明。逐项说明低于成本警戒线的具体原因,可结合企业施工工艺优化、集中采购优势、规模化成本优势、管理模式创新、技术方案优化等真实合理因素进行阐述。严禁以降低施工标准、缩减工序、更换主材规格、弱化服务标准等作为降价理由。
2.成本佐证材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求,提供每个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明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构成,并提供以下可溯源的佐证资料:
a.主材、地材等涉及材料的采购合同、询价单、预付款发票;
b.自有机械:购机发票、折旧台账、维保、人工工资社保;租赁机械提供租赁合同、付款凭证;
c.专项施工方案、优化措施、节约成本技术方案;
d.完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成本分析表;
3.类似项目成功案例(近三年)。提供近三年承接过的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且已完工的类似项目案例,包括: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截图、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对比、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人工材料机械实际成本记录等。
4.履约责任承诺书。承诺报价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13清单规范履约,非招标人原因,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结算时费用不进行调整,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自愿承担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引发的一切违约责任。
(三)评标处置规则
1.报价低于警戒线但未提交澄清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作无效标处理。
2.澄清资料理由不充分、佐证无效或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视为低于个别成本,作无效标处理。
3.澄清资料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后续评审。
更正内容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2026-08-10 00:00:00.0 计划竣工日期:2027-02-05 |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2026-08-30 00:00:00.0 计划竣工日期:2027-02-25 |
|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增加内容 |
投标报价低于警戒线的资料核验: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不满足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成本警戒线 本项目投标成本警戒线:****9487.47(元) |
本项目投标成本警戒线:****1913.74(元)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5%。 |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8%。 |
|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 |
删除 |
| 招标文件其他材料附件2 |
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其他材料附件2为准 |
| 工程量清单 |
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控制价清单 |
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清单为准 |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30标书代写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6年07月19日09:30 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10:0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30标书代写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09:30标书代写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6年7月26日09:30 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07日10:0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10日09:30标书代写 |
其他说明
1.本次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2.各投标人须严格按本要求编制投标及澄清资料,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投标无效。
3.本项目严格执行**省现行计价定额体系及13清单计价规范。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澄清后的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