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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63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街266****科技园 10号楼1409
被投诉人:****医院
地址:**省**市健康路12号
被投诉人:**博泽****公司
地址:**省**市槐安路与十中街**祥瑞大厦9层
相关供应商:**沃联****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123号金正君庭4号楼A座501
四、基本情况
“****医院2026年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采购项目1包”于3月31****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5月6****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沃联****公司。5月6日******公司向**博泽****公司提出质疑。5月13日**博泽****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5月15日******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2、3: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技术参数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6〕63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