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4349/2026-131762 | 主题分类: 水利 |
| 发文单位: **** |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
| 标 题: ****公司****糯垌稀土矿建设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水许可决〔2026〕43号) | |
| 发文字号: 桂水许可决〔2026〕43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
| 是否有效: | |
******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3****公司提出的****公司****糯垌稀土矿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公司****糯垌稀土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糯垌稀土矿项目”,项目代码:2303-450000-04-01-486383),位于**市糯垌镇龙母村、大地村、龙樟村和三兴村,该项目**面积12.30平方千米,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类及主要矿种为稀土矿,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为2250吨稀土氧化物(按REO),总建设规模为年产稀土氧化物4500吨(按REO),项目于2023年12月获得****委员会核准批复。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
二、****公司从糯垌河年取水量25.28万立方米。
项目已经建成,用水包括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糯垌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市糯垌镇**村糯垌河,取水方式为水泵提水,取水保证率95%,日均取用新水量为792立方米,年取水总量25.28万立方米。为充分利用非常规水,每年收集利用**雨水0.85万立方米。****水厂供水,年用水量0.44万立方米。取水方案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市现状水平年总用水量2.71亿立方米,低于现状(2024年)、规划水平年(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3.55亿立方米、3.92亿立方米。本项目新增用水总量25.28万立方米/年,占规划年**市剩余用水指标0.21%,**市用水总量指标仍富余,符合管控指标要求,基本同意项目取用水方案。
三、项目为原地浸矿开采工艺,属于露天采矿方式,不涉及矿坑涌水。糯垌河取水口断面枯水年(P=95%)可供水量为5779万立方米,最枯月可供水量为101万立方米,项目从糯垌河年取水量为25.28万立方米,年取水量占枯水年可供水量(P=95%)的0.44%,月取水量占最枯月可供水量的2.0%;糯垌河取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取水水源水量、水质基本满足取水需求。
四、项目单位产品用水量为59.02m3/t-REO,满足《水利部关于印发钢铁等十八项工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水节约〔2019〕373号)、《取水定额 第43部分: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GB/T 18916.43-2019)、**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中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水量定额值≦80m3/t-REO的要求。项目用水符合用水定额和节水要求,用水基本合理。
五、退水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有组织生产废水退水、无组织退水(主要为母液渗漏),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项目取用水对周边水**供需关系及水环境的变化影响较小,**周边部分村庄以地下水、山泉水作为生活用水,项目占用了部分周边居民饮用水源,会对居民用水产生一定影响,现状已对饮用水源受影响****水厂供水替代现有水源。
七、请你公司根据《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202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计量设施,定期开展计量设施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八、请你公司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要求,将取水工程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认证或校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厅,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项目取水按规定缴纳水**税。
九、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开展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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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