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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国土**、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2026-07-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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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龙头山镇龙头山村及有关农户:
围场县磷酸铁锂+钠离子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于2026年7月22日,****政府以冀承政转征函〔2026〕1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3129公顷。****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承政转征函〔2026〕187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7月1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3129公顷
(二)范围:征收龙头山镇龙头山村的土地,**:龙头山村空地;南至:龙头山村土坎;西至:龙头山村便道;北至:龙头山村空地,面积2.3129公顷;
(三)用途: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
四、工作安排
由****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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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