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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恭六乡、先锋镇、**满族乡。
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7.85万亩(**项目2.4万亩、改造提升项目5.4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7万亩(**项目2万亩、改造提升项目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7万亩(**项目2万亩、改造提升项目5万亩),在“两区”范围内耕地面积是6.38万亩(**项目1.63万亩、改造提升项目4.75万亩)。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鸿亮
联系方式:0455-****805
通讯地址:**县**镇二百家属楼厢房三楼
邮编:****@163.com
email:1521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省****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