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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相关要求,为高质量推动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承建商进行审核备案,对承建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1、承建单位成立时间需要两年及两年以上。
2、修建土建式通风储藏库的承建商应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参与预冷库、高温库、气调库、低温库以及气调库的承建商项目实施团队成员中,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制冷系统工程师、电工作业资格证书工程师、焊接与热切作业资格证书工程师。严禁使用挂靠证书,一经发现取消施工资格。
4、提供规范的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条款要符合要求,明确双方权利范围,且需附上设施设备清单(需明确品牌)、冷库设计平面图、施工图、制冷系统安装立体结构图等。
5、请提供注册资本、资质证明、团队成员、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材料设备战略**供应商等相关材料。
6、承建商需提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施工承诺书及设备成本合同价。
申报我县的承建商于2026年7月31日****农业农村局405室或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联系人:钟彦,联系电话:138****2225,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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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